惡犬追逐人車 飼主疏縱可能挨罰
桃園動物防疫所接獲犬隻追逐人車案件,經查皆為寵物飼主疏縱犬隻出入公共場所引起,犬隻原無意傷人,卻因飼主未善盡照顧責任,讓犬隻成為鄰居、行人及騎士的討厭對象,為飼主背上一個惡犬黑鍋。
桃園動物防疫所指出,犬隻追逐人車大概有以下原因:人或車侵犯其所認定之領域、人或車為其喜好或厭惡之對象、因追逐人或車帶來之樂趣。追逐人車之犬隻不一定是惡犬,但因為人狗無法互相溝通,又因為飼主疏於照顧,導致許多犬隻在外遊蕩並追逐人車,被當成惡犬看待。
動物防疫所呼籲,犬隻飼主善盡照顧責任,依〈動物保護法〉規定,犬隻出入公共場所,應由7歲以上之人伴同,違者經勸導拒不改善,最高可處新台幣1萬5千元罰鍰。
高市無照繁殖場 查獲48隻柴犬
高市動物保護處23日清晨與動保警察聯合查察無照繁殖場,當場查獲48隻柴犬。動保處立即為犬隻植入晶片並限制移動,蒐證確認後,將進行後續裁罰。全案處理歷時72小時。無照繁殖販售犬隻依〈動物保護法〉將可處新台幣5~25萬元罰鍰。動保處表示,此案除依法裁罰外,亦將輔導業者改善飼養環境與辦理合法登 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