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文產業育成 從社會企業出發

【記者徐翠玲/台北報導】

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27日舉行「藝文社會企業創新育成扶植計畫」徵件說明,執行長陳錦誠指出,藝文經費多仰賴政府基金,面對政府資源日益緊縮,藝文團隊與其要求政府加碼,不如尋求民間力量及活水,找出創新思維改善困境。

「藝文社會企業創新育成扶植計畫」不同於國藝會以往的補助業務,是一項「育成機制」,徵求具潛力及創新模式,可達到永續經營的「事業營運計畫」。這項計畫並要求設置回饋機制,未來創造的盈餘,將不再是股東利潤,而是建構一個公共資源永續循環的系統;計畫的終極目標不在創造產業產值,「營利」只是作為「永續公益價值」的工具。

國藝會董事長施振榮以「社會企業」主張,表達育成計畫理念。他說,為補強人類文明發展中,資本主義與民主政治造成的價值半盲文化缺失,必須用企業經營及價值交換的思維,從事非營利事業,並建立營利模式回饋社會及參與者,形成生生不息的機制,以建立全方位社會價值創造系統。

施振榮也提到「六面向價值總帳論」概念,強調「有形」、「無形」、「直接」、「間接」、「現在」、「未來」等價值六面向必須平衡發展,長期總價值才會達到最高;六面向如果發展不平衡,就會形成價值的「半盲」。

「藝文社會企業創新育成扶植計畫」經費約1,500萬元,90%由14家企業贊助,國藝會約投入100萬元。初選收25件、決選12件。4月22~25日受理申請,申請類別包括表演藝術/視覺藝術、文化旅遊及其他領域微型文化事業。◇

藝文社會企業創新育成扶植計畫徵件類別

類別

領域

通過初選

通過決選

育成期程

單案提供扶植經費上限

初選名額上限

單案提供扶植經費上限

育成名額上限

第一類

表演藝術

視覺藝術

5萬元

10案

300萬元

 5案

2013.07.01~2015.06.30

(2年)

第二類

文化旅遊

2萬元

10案

30萬元

 5案

2013.07.01~2014.06.30

(1年)

第三類

其他領域之微型文化事業

2萬元

5案

50萬元

 2案

2013.07.01~2014.06.30

(1年)

* 三類中擇一申請。記者徐翠玲/製表  資料來源:國藝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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