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對的事 不當對的人

(大紀元圖庫)
(大紀元圖庫)

文/何權峰

我認識一位老太太,她年近百歲,因不良於行,需要有人幫忙洗澡。但兩家兒媳卻一直「擺不平」。原因開頭是:某次老太太洗完澡掉了錢,二媳婦說怕被老人家懷疑,索性不再幫她洗澡;大媳婦則推說自己腰不好,後來就由孫媳婦接手。幾個月後,大媳這邊開始抱怨:「為什麼都是我們洗?」二媳這邊也憤憤不平:「以前都是我們洗,我們也沒說什麼,而且飯都在我們這邊吃……」另一邊又回道:「我們也有給飯吃,而且她都睡在我們這邊。」就這樣,大家變成只「論理」而忘記了「倫理」。

由於人的惰性和依賴性,使得每個人都忙於推卸責任,指望別人去承擔義務。再加上人都愛比較,怕自己做太多會吃虧,彼此計較、批評、論斷,是非煩惱就由此產生。

要做正確的事 不要當對的人

在面對人事紛擾,我總一再提醒:「要做對的事,不要當對的人。」

「做對的事」是「看自己」,就是做你覺得「正確的事」。如善與惡、對與錯的選擇,偽與真的表達,做出符合社會道德或是普世價值的行為。

「當對的人」則是「看別人」,認為自己是對的或為了證明自己是對的人,不免看到別人的是非長短,心若不滿,就不吐不快,是非爭議就由此而生並循環。

廣欽老和尚說過:「只要審察自己有無過失,不要去看別人的過失。」我們在做每件事最重要的就是「看自己」,別人的是非、善惡是別人的事,與你又何干?只要審察自己有無過失就好。專心在「事」上,不想「人」的問題,心情就完全不同。

別人想什麼,我們控制不了;別人做什麼,我們也強求不來。唯一可以做的,就是按自己的原則,做正確的事。

做好分內之事 扮演適當角色

正確的事,簡單說,就是做好自己分內之事。欠錢還錢,欠人情還人情,父母養育子女,孩子應盡孝,這都是分內的事;學生們在學校把功課做好;醫生把病人照顧好;兒媳把角色扮演好。每個人都做好自己應該做的事,就是正確的事。

不要拿別人的錯誤當自己不做的藉口或理由,也不要因被懷疑、否定就不去做該做的事。

孟子在《梁惠王》篇中區別「不為」和「不能」。

齊宣王問孟子說:「不肯做與不能做的情形,怎麼區別呢?」

孟子說:「假如要您挾持著泰山,跳過北海,你告訴人說:『我不能做這件事』,那是真的不能;可是要您替長輩折一根小樹枝,你告訴人說:『我不能做這件事』,那就是不肯做,不是不能做了。」

不能:是無法做到的事。
不為:是有能力卻不去做的事。

像無法照料年邁行動不便的老母,就是「不為」,而非「不能」。至於做的結果如何,不必在乎,只要盡其在我,就無愧於心。

為人無愧於心 處事無愧於人

當陷入人事紛爭時,先不要去想「人」的問題,只用心在目前該要解決的「事」。為人,盡其在我,則無愧於心;處事,盡其在我,則無愧於人。

記得老子《道德經》裡有段話:「是以聖人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萬物作焉而不辭。生而不有,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大意是:萬事以言教不如身教,光說不做,或做而後說,往往都是徒費唇舌。一切作為,應如行雲流水,義所當為,理所應為,做應當做的事。做過了,如雁過長空,風來竹面,不著絲毫痕跡。

好人不但活得心安理得,更贏得人心。即使有人虧待了你,時間也不會虧待你,上天更加不會虧待你。因為惡有惡報,不是不報,只是時候未到。

─ ─摘自《眼界,決定你的世界》高寶出版提供◇

延伸閱讀
小故事大道理
2014年02月11日 | 10年前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