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河口湖台女命案 假結婚夫涉詐保落網

圖為金管會示意圖。(記者侯駿霖/攝影)
圖為金管會示意圖。(記者侯駿霖/攝影)

【記者袁世鋼、侯駿霖/綜合報導】

台灣一名38歲井姓女子赴日旅遊,10月19日陳屍旅館房間內,同團27歲楊姓女子涉有殺人重嫌。警方追查,井女丈夫李男曾與楊女密切通聯,並鼓勵井女單獨赴日,甚至提前替她投保高額意外身故險、旅平險,合計超過新台幣3千萬元,24日將他逮捕,經檢方依共同殺人等罪聲押獲准。

台南市井姓女子,17日單獨參加旅行團赴日旅遊,2天後被發現陳屍在國山梨縣富士河口湖町某觀光飯店房間內,左側頸部遭到利刃刺入傷及頸動脈,死因為失血過多,現場無任何打鬥跡象;同團27歲台灣女子楊閔涵手持沾血菜刀滯留現場,當場被日本警方逮捕。

台南地檢署查出,井女丈夫李男涉嫌與死者虛偽結婚,並鼓勵她單獨赴日旅遊,且於事前為她投保高額保險,涉犯《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共同殺人、詐欺取財未遂等罪。

專案小組掌握李男10月24日從日本返台,趁他入境後當場拘提,並傳喚6名證人到案,同步搜索他的住處等地點共7處。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定他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滅證之虞,經法院於26日裁准羈押禁見。

金管會:4道關卡防範道德風險

日本河口湖命案傳出疑似涉及買兇詐保,引發保險理賠與防詐機制關注。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表示,相關案情涉及刑事偵查,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不便對外說明。針對如何防範利用保單詐保,《保險法》與相關作業規範都有機制防範道德風險。

第一道關卡是確認保險利益,要保人須對被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另第三人投保死亡保險,須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契約才能有效。第二是招攬階段,保險業務人員須了解要保人的投保目的與動機,並記載於招攬報告書或業務報告書,供後續核保評估。

第三是核保審查,保險公司須查核被保險人在同業的累積保額,還須進行財務核保或生存調查,檢視投保需求、財務狀況與保額是否相當。第四則在理賠階段,理賠人員若發現詐欺具體事證,可通報檢警協助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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