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福法修法瑕疵 卓揆籲立院補救
立法院會16日三讀通過《老人福利法》修正案,被爆出兩項弱勢長者重要補助法源遭刪除。行政院長卓榮泰20日表示,經過這次修法之後,會讓中低收及部分福利對象,失去原來除了健保費之外,其他應該有的一些補助,修法是有缺憾的。請立法院思考,缺失這麼大如何來補足。
立法院會16日三讀通過攸關老人健保費免費的《老人福利法》修正案第22條條文,明訂近一年綜合所得未達申報標準或綜所稅率未達20%的相對經濟弱勢長輩,由中央主管機關補助全額健保費。
立法院20日邀請卓榮泰進行施政報告,並備質詢。立委伍麗華質詢時表示,近3年來,立法院很多修法都沒有經過充分討論,而是透過逕付二讀,一再的修正動議、再修正動議,當立法院通過的是這種再、再、再修正動議的案子時,往往會有很多疏漏。
伍麗華說,《老人福利法》修法被在野黨刪除的「部分負擔費用」及「保險給付未涵蓋之醫療費用」的補助規定,恐衝擊我國近14萬弱勢長者。
衛福部長石崇良表示,原本的《老人福利法》22條的補助對象有三類,無能力負擔者的老人包括低收、中低收,還有最低生活費的家戶算起來在1.5倍至2.5倍之間的對象,補助項目除了健保費外有部分負擔,還有健保沒有負擔給付的必要醫療費用,所以對象上被限縮刪除了;最低生活費在1.5倍至2.5倍之間的對象,項目上也被減少。
弱勢長者補助被刪
石崇良:社救法難取代
石崇良指出,65歲以上長者約1/3以受僱者、自營業者、雇主或農漁業職業工會等工作者身分投保,另約1/3以眷屬身分投保。他表示,以所得稅率20%作為排富門檻,約有八成長者及法定撫養者符合補助資格,因此也應思考,全額補助是否考量每個人的實際經濟能力,以及健保量能負擔的原則。
對於國民黨團主張,弱勢長者仍可透過《社會救助法》獲得保障。石崇良表示,現行《老人福利法》第22條授權訂定的補助辦法,是協助無力負擔醫療費用的長者。雖然《社會救助法》也有醫療補助,但主要針對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老福法》原有的補助範圍更廣,也涵蓋其他經濟弱勢、無力負擔醫療費用的老人,不能完全由《社會救助法》取代。
卓榮泰回應,他深知一位民意代表、國會議員,為自己的選民、國人爭取更好的權益,完全能了解。但經過這次修法之後,會讓中低收及福利對象,失去原來除了健保費之外,其他應該有的一些補助,修法是有缺憾的。
卓榮泰表示,希望立委在面對爭取選民及國人權益時,要兼顧到國家財政,健保若倒了,沒有對任何一個人好。讓健保能永續經營,無論如何,增加政府歲出的時候,務必請立法院要向行政院徵詢,做好財務結構的分析計算。
卓榮泰強調,像這次偏頗、失衡的修法,會失去對一部分人該有的協助照顧,就失掉了整個健保對《老人福利法》、《社救法》完整的配套措施,所以請立法院思考這個案子到目前為止,缺失這麼大如何來補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