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備指揮部網銀管理失守 中士搬走60萬

【記者袁世鋼/高雄報導】

高雄市後備指揮部中士動員士邱男,因投資失利,竟利用代理出納人員工作而從事放款業務的機會,1人扮演出納、會計、主計主管、單位主官的角色,一口氣連續登入出納、審核、核定、放行等4層系統,從單位銀行帳戶中匯款60萬元至人頭帳戶中,遭判刑2年、緩刑4年。

判決指出,依據國防部所屬各級單位辦理國庫機關專戶存款網路銀行應行注意事項規定,轉帳交易至少應律定四層以上之作業控管機制,即編輯(出納)、審核(會計)、核定(主計主管)及放行(主官),且各層負責人員不得為同一人擔任。

而時任高雄市後備指揮部中士動員士邱男,自2025年1月1日至同年9月11日間,支援主計會計工作,負責經費核銷、登打出帳傳票等事務,亦會代理出納人員工作而從事放款業務。他因在外投資失利,需錢孔急,竟於同年9月4日從辦公室內偷走由胡姓主計主任保管、用以出帳之單位憑證金融卡。

隨後,他利用代理出納業務的機會,在無任何支付憑證的情形下,將不實的匯款事由、金額、帳號,擅自輸入網路銀行「出納系統」,並送呈審核系統。接著,他又擅自登入由他人管理的「審核系統」,逕自確認放款案件,並送呈核定系統;再以胡姓主計主任的帳號、密碼登入「核定系統」,將案件送呈放行系統;最後再登入單位主官所管理的「放行系統」,替自己核准匯款60萬元。

邱男將這60萬元匯入不知情的親友人頭帳戶中,再以取得友人注資為由,指示對方將這筆款項轉入對方名下由2人共同管理的郵局帳戶中,作為投資期貨買賣之用。後經出納人員返隊時發現,這筆匯款沒有對應的傳票及核銷資料,隨即通報長官,進而查悉上情。

法官審酌,邱男已於偵查中坦承犯行,並主動將全部犯罪所得60萬元以匯款方式返還高雄市後備指揮部,因此依公務員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3年;但考量他僅因一時失慮而犯案,經此偵審程序應當知所警惕,無再犯之虞,故宣告緩刑4年,條件是向公庫支付新台幣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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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3日 | 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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