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犯罪防範矯正 專家籲教罰並重
近日檢警偵辦一起人口販運案,查出犯罪集團利用高薪工作吸收3名未成年少年,讓少年成為犯罪集團尋找被害人的一環。專家認為,未成年犯罪刑責相對低,加上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犯罪集團可能因此鎖定未成年人。少年犯罪不能一味以教育、保護處理,初犯可以透過輔導給予改過機會,但若反覆犯罪或情節較重仍應依法處理,做到「教罰並重」。
桃園地檢署9月初偵辦人口販運案,查出犯罪集團吸收3名未成年少年,讓少年成為第一線招募人員,透過社群平台發布高薪工作等訊息以尋找被害人。3名民眾遭誘騙至桃園中壢區民宅並遭到囚禁,該集團疑企圖將人送往中國摘取器官牟利。檢方起訴7名成年涉案人,3名少年移送少年法庭審理。
銘傳大學犯罪防治系副教授王伯頎向《大紀元時報》分析,未成年人的犯罪刑責相對低,加上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因而成為犯罪集團鎖定的對象。犯罪集團也可能以「你是未成年,所以刑度大概會比較低」等話術降低少年的戒心,並以薪資作為誘因吸引少年加入。
青少年同儕關係也是犯罪集團可能利用的管道。年輕人找年輕人較容易建立信任,如果被害人也是年輕人,可能因為朋友關係而降低戒心,讓犯罪集團更容易接近、招募。此外,社群媒體盛行後,犯罪集團找人、建立聯繫方便許多,不排除透過朋友、朋友的朋友,甚至網路社群擴大招募。
詐騙犯罪模式變形
專家揭「A加B」趨勢
從犯罪型態來看,王伯頎認為,詐騙集團不斷調整犯罪模式,原本分開進行的犯罪活動可能逐漸結合,例如過去曾經有詐團成員同時從事毒品運送,「我今天是詐騙集團的車手,我順便請你兼營副業」,形成不同犯罪類型結合的「A加B」模式。
王伯頎提到,部分犯罪者甚至會把過去的犯罪經驗當成「履歷」,在社群平台炫耀。少年是否進一步涉入犯罪,除了同儕影響,也與家庭、學校教育及社會環境有關,犯罪後的矯正處遇也可能影響後續是否再犯。
少年陷詐欺風險上升
被害人或成犯罪工具
內政部警政署統計顯示,2022年至2024年未滿24歲兒童、少年及青年詐欺被害人數,從1萬105人增加至2萬4,445人;2023年青年嫌疑犯涉案類型以詐欺案占31.53%最多,少年嫌疑犯以詐欺案占20.30%最多。此外,2024年9月至12月查獲的青少年詐欺案件中,部分少年遭吸收擔任車手,青少年不僅可能成為被害人,也可能遭犯罪集團吸收而涉案。
王伯頎提醒,「不要以為你不會遇到詐騙集團,只是還沒有遇到適合你的一個劇本而已。」犯罪集團可能針對不同年齡層設計話術,例如遊戲點數、限量商品等,提高青少年受騙機會。部分少年可能先成為被害人,之後又遭犯罪集團吸收而轉為加害人,甚至同時具備兩種身分。
針對少年犯罪處理,王伯頎主張「教罰並重」。初次涉案少年仍應透過教育、輔導及適當處遇給予改過機會;若已有多次涉案紀錄,就不能只靠教育,仍須視犯罪情節及再犯情形依法處理。
王伯頎認為,少年司法不能只有「愛的教育」,也不能因為未成年就一律從寬。對於仍有改過機會的少年,可從家庭、學校及司法等面向介入;對反覆涉案者應讓其面對相應的法律責任,落實「該教的教、該罰的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