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耕地法還沒上路 民企已被追討罰款
中共當局推出的《耕地保護和質量提升法》將於2027年1月起正式施行,據悉,山東等地已提前清查企業廠房、農村住宅用地,追繳耕地開墾費及罰款,有些企業需要上繳上百萬元。多名受訪者近日表示,追繳缺乏正式文件,部分企業面臨停水斷電、暴力催繳等壓力,而中共政府財政緊張被認為是加徵費用的深層動機。
今年8月,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耕地保護和質量提升法》(以下簡稱《耕地法》)。中共黨魁習近平同日簽署主席令公布法律,規定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該法規明確訂定耕地占用補償制度,非農業建設占用耕地應按規定繳納耕地開墾費,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按最高標準兩倍繳納。
事實上,在這部法規正式施行前,河北、山西、甘肅、江西等多地已經陸續訂出新的耕地開墾收費標準,濟南市財政局等機構今年2月發布通知,非農建設依法占用一般耕地的,耕地開墾費為每畝8萬元(人民幣,下同);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按兩倍標準徵收;濰坊市規定非農業建設依法占用一般耕地的耕地開墾費基準為每畝5萬元;若透過購買耕地占補平衡指標實現「占一補一」,濰坊市統籌指標指導價格為每畝14萬元,占用永久基本農田一樣繳納兩倍。
政府僱挖土機到企業催繳
山東臨沂市蘭山區方城鎮一家板材廠的老闆張建華近日向《大紀元》記者透露,他自己的工廠占地只有幾畝,最近已經繳納約22萬元,周圍一些企業涉及的金額更高,「我這邊相比少一點,像我鄰居家的工廠,很多都是交七八十萬,有的交上百萬的。」
對於企業為何在沒有看到正式文件的情況下仍然繳費,「不交的話,(政府)就找你麻煩。」包括停水停電、道路受阻以及政府僱用人員到廠騷擾等,在他所在的方城鎮,政府甚至會僱人帶著挖土機到企業催繳。
張建華透露,企業繳納的耕地開墾費,並非直接交給當地鎮政府,而是透過山東省非稅繳費管道繳納,「直接打到山東省財政那邊,企業能夠拿到的就是繳費發票。」
但企業即使拿到繳費證明,也無法確定未來是否還會出現新的費用;他認為,真正讓企業感到不安的並不僅僅是當前的繳費金額,而是缺少明確的政策邊界,「你就是交了錢也不一定合法。」
他表示,目前當地清查的重點之一,是企業過去占用的土地在不同歷史時期究竟屬於什麼性質。他舉例,如果一家企業2000年前後建廠,當時當地政府或村集體劃出土地讓企業建廠,但沒有辦理今天所理解的完整土地、規劃等手續,那麼這些歷史遺留問題現在可能被重新納入清查。他解釋,不是說國家批准一塊工業用地給企業,企業建廠就行了,「當時很多企業沒有完整的手續。」
在張建華看來,一些企業原本已經處於經營困難狀態,如今又增加新的支出,可能進一步影響企業經營,「說白了,就是政府現在財政沒錢了,變相的向企業要錢。」
不是地方沒錢 是國家沒錢
臨沂市蘭山區義堂鎮一位工廠老闆馬志剛近日向《大紀元》表示,他所在村莊已有超過50戶被要求繳費,其中有人繳納的金額達到60萬元。各地收費標準並不完全相同,臨沂不同地區存在每畝4萬元、8萬元等不同標準;河北部分地區的相關費用則更高,「還有交得更多的,還有上百萬的,根據你的占地的面積大小,還有每個地區的罰款多少不等。」
馬志剛說,面對費用,一些經營者選擇繳費,也有人因為負擔不起而直接拆廠房;如果仍然不繳費又繼續經營,有關部門可能從不同方面進行檢查,「最壞的打算就是給你拆除。」對於此次土地清查及相關收費,他認為,背後與地方財政壓力有關。「說白了,不是山東財政沒錢了,是中國沒有錢了,國家沒有錢了。」
他表示,自己繳納費用後,憑證上顯示由山東財政收取,但這些資金最終如何分配,他並不清楚。不過如果按照當地大量房屋、廠房的面積計算,涉及的資金規模可能相當可觀。
過去土地問題 開始秋後算帳
山東濰坊壽光市田柳鎮一位工廠老闆劉德強對《大紀元》表示,當前的土地清查與過去一些地方為了發展經濟,對農業設施、養殖項目以及相關建設行為管理相對寬鬆有關,「過去為了發展經濟,有很多問題政府當時不管,現在大環境不行了,開始秋後算帳了。」
他回憶,自己過去曾在當地規劃的養殖區內從事養殖。當時使用的是農田設施用地,但並沒有完善的土地手續。後來,隨著耕地保護政策趨嚴,這讓一些過去按照當地規劃從事農業養殖的經營者陷入新的困境,「但是呢,你不要認為一陣風過去,康復就過去了,往後這個是沒有的。它自己都沒有錢了,它能管你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