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幼兒園「導師」午餐免費 工會:應納入實際照顧者
高雄市政府日前宣布,自115學年度起,公立幼兒園普通班及集中式學前特教班導師,比照市立國中小班級導師,由市府全額補助午餐餐費。對此,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表示,政策回應幼教現場長期訴求,值得肯定,但多數實際照顧者卻被排除在外,呼籲擴大補助適用對象。
高市教師工會幼委會主委楊麓潔指出,幼兒園的午餐照顧不能直接套用國中小「班級導師」的概念。幼兒因生活自理能力仍在發展,午餐期間不只是陪同用餐,更包含分餐、進食協助、飲食安全、如廁、清潔及午休轉銜等工作,是幼兒園一天中最需要團隊共同投入人力的時段之一。
實務上,楊麓潔說,幼兒園除班級導師外,包含兼任行政教師、教保員及其他教保服務人員,也可能因園所人力配置及輪值方式,實際進入班級協助午餐照顧。若政策僅以「是否掛名班級導師」作為補助標準,就可能出現兩人共同照顧同一班幼兒午餐,卻只有其中一人獲得補助的不合理情況。
楊麓潔認為,政策既然是為了支持教師及教保服務人員在午餐時間承擔幼兒照顧與指導工作,補助資格就應回到「實際工作事實」,而非僵化地以職稱或行政編制作為唯一判準。
為此,對於幼兒園午餐補助,高市教師工會提出兩點訴求。第一,擴大午餐補助適用對象,由「班級導師」擴及實際參與幼兒午餐照顧及指導的教保服務人員;第二,應建立明確一致的認定標準,教育局應儘速釐清補助資格,避免各園自行解讀,造成同工不同待遇。
高市教師工會強調,市府既然已跨出值得肯定的第一步,更應把最後一哩路做好,讓午餐補助真正符合幼教現場,而不是讓第一線為了「誰才算午餐指導者」再生爭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