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憲政史首例 李明博兄判刑2年
韓國總統李明博和前任總統盧武鉉的親屬近日先後獲刑,李明博之兄李相得因經濟犯罪判刑2年。而盧武鉉之女盧靜妍因涉嫌偷違反〈外匯管理法〉,判刑4個月緩刑1年。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24日以受賄罪並違反〈政治資金法〉,宣判李相得有期徒刑2年,並繳納7.5億韓元(約合70萬美元)罰款。
78歲的李相得涉嫌在2007年總統大選前分別接受2家銀行3億韓元賄賂,並在2007至2011年間以「顧問費」的名義,從另一家公司收受1.5億韓元的非法政治資金。
李相得擔任過六屆國會議員,2012年7月被捕,他被定罪創韓國憲政史上的先例。此前的韓國歷屆總統在任期內,還沒有出現過兄弟被刑定罪的案例。同被判刑的韓國新國家黨議員鄭斗彥(56歲),他因經濟犯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同時追繳1.4億韓元罰款。
李明博總統任期已不足一個月,李相得被判刑2年後,韓國輿論正關注著他是否會提出上訴。按韓國相關規定,如果李相得和檢方均放棄上訴,李相得就可能成為赦免對象。
法院判決李相得案的前一天(23日),對韓國前總統盧武鉉的女兒盧靜妍也做出一項有罪判決。盧靜妍因涉嫌「非法轉賬13億韓元」(約121萬美元),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緩期1年執行。
盧武鉉於2003年就任第十六屆韓國總統,2008年卸任。2009年5月23日,因深陷賄賂醜聞自殺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