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雨重創北市 受災義務人寬緩執行措施
受米克拉颱風外圍環流及西南風影響,臺北市(25)日遭逢豪雨侵襲,造成多處積淹水災情,部分住家、商家及道路受損,影響民眾生活。為減輕受災民眾災後重建負擔,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下稱士林分署)秉持法務部「公義與關懷」施政理念,針對本次豪雨受災義務人,將依個案情形採取下列寬緩執行措施:
一、暫緩現場執行
為避免影響受災義務人災後復原及整理家園,士林分署將視個案情形暫緩現場執行作業。
二、傳繳通知及執行程序得申請改期
義務人如已收到傳繳通知書、執行命令或其他通知文件,因受災無法依限到場辦理者,可主動聯繫承辦人員申請改期,亦可透過分署「線上申請」專區提出申請,士林分署將從寬協助辦理。
三、分期繳納從寬、從速、從簡辦理
受災義務人如因豪雨致經濟困難,無法一次清償欠款,可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或災損照片申請分期繳納,士林分署將秉持「從寬、從速、從簡」原則協助辦理。
四、協助轉介社福資源
義務人如因豪雨災害致生活陷入困境,士林分署將視個案需求,協助轉介相關社會福利機關(構)辦理急難救助、生活扶助等資源,陪伴義務人度過難關。
士林分署表示,為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推動「五打七安」及「交通專案」執法政策,依法積極執行各類案件,以維護公共利益及社會公平正義;惟對於因天然災害受創之義務人,將秉持「執行有愛」理念,適時提供寬緩執行措施及必要協助,助其儘速恢復正常生活、重建家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