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修法 毒駕或拒測 一律吊照、沒入車輛

圖為警方攔檢酒駕、毒駕。(高雄市交通大隊提供)
圖為警方攔檢酒駕、毒駕。(高雄市交通大隊提供)

【記者賴玟茹/台北報導】

為加強打擊毒品及遏止毒駕,行政院18日召開毒品防制會報,通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新增唾液快篩法源依據,並大幅加重毒駕處罰,未來毒駕或拒絕毒品檢測者將一律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考照,涉案車輛也將沒入;若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則終身不得考照。全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卓榮泰18日率領「打黑反毒中央指揮小組」成員召開記者會說明,近期依托咪酯等新興毒品引發多起事故,行政院已提出14項因應措施,後續也將修正《菸害防制法》,讓整體防制更完整。

在組織分工上,行政院已成立「打黑反毒指揮小組」,由林明昕、陳時中、季連成三位政務委員負責,分別從法制、公衛、執法三個面向整合檢警調憲海巡關務等單位,強化查緝能量。

唾液篩檢入法 判定更快

在查緝與檢驗部分,這次修法重點之一是將唾液快篩納入《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過去主要依靠檢驗尿液,現在增加唾液檢測,讓警方可以更快判斷有沒有吸毒,提高臨檢效率。

在強化查緝方面,卓榮泰提到,因依托咪酯具有半衰期較短的特性,只要拖延檢驗時間,檢驗結果就可能由陽轉陰。法務部也說,唾液檢測反應時間較快,對第一線執法更有幫助。

另外,依托咪酯已列升為第一級毒品,未來若涉及製造、運輸或販賣,最重可處死刑。由於電子煙常被當作吸食依托咪酯的工具,行政院也預告下週將修正《菸害防制法》,加重持有電子煙的相關罰則,並研議沒入電子煙。

行政院18日召開毒品防制會報,通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行政院18日召開毒品防制會報,通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記者宋碧龍/攝影)

拍板毒駕致死 終身禁考照

交通方面,這次也將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未來只要毒駕或拒測,一律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再考,且沒入車輛;若造成重傷或死亡,則終身不得考照。

毒駕罰鍰採累進加重方式,首次毒駕機車罰9萬元、汽車12萬元,之後每再犯一次,就在上次罰鍰基礎上再加9萬元,且無上限。拒絕毒品檢測部分,首次開罰27萬元,第二次提高至45萬元,第三次以上則在前次金額基礎上再加18萬元,同樣累計無上限。

車輛處分也同步收緊,只要涉及毒駕就直接沒入,不論車輛所有人是誰都適用;同車乘客若明知駕駛涉毒卻未制止,也會被開罰6千到1萬5千元。

另外,只要經警方查證有施用毒品情形,就會預防性吊銷駕照,2年內不得考照;期滿後除須完成相關課程及戒治措施,以及6個月觀察期且未再犯,才能重新考照。若在吊照期間違規上路,將再加罰3萬6千元。

卓榮泰強調,反毒工作需要全民共同參與,從學校、家庭到企業、地方政府都要參與,形成更完整的防護網。

擬成立「第五級保全」入校防毒

在校園防毒部分,卓榮泰要求教育部從「辨識風險、阻斷來源、即時處理、精準輔導」四個方向加強防制。

季連成補充,未來將透過校安體系,結合具軍警背景的退休人員協助校園安全維護,並規劃「第五級保全」概念,與警方、調查單位與憲兵組成策略聯防,也就是學校必須與警察單位簽訂支援協定,當有情資進來時,警察可以入校查緝或協助。

季連成也提到,政府會同步加強反毒宣導,另會設置檢舉專線,由各地警察機關統一受理毒品情資,加快處理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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