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推「失智症基本法」 衛福部:長照3.0有專章

衛福部長石崇良。資料照。(記者宋碧龍/攝影)
衛福部長石崇良。資料照。(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賴玟茹/台北報導】

台灣正式邁入超高齡化社會,衛福部推估,台灣失智症人口直逼40萬大關,朝野立委均提出「失智症基本法草案」,衛福部長石崇良28日表示,失智症議題已有跨平台討論機制,各方對基本法看法不同,衛福部會尊重立院審議結果。

立法院28日審查「失智症基本法草案」,邀石崇良列席並備質詢。

有關行政院長卓榮泰近日被問及對「失智症基本法」的立場時表示,僅就一種症狀態樣成立基本法,是否符合社會需要,或基本法意義是否更嚴格來遵守,值得討論。

對於上述說法,立委陳菁徽質詢時表示,據世界衛生組織(WHO)資料,失智症是多種影響大腦疾病的統稱,並非卓榮泰所說是「單一症狀」,且目前失智症基本法已有4種不同版本,詢問衛福部是否將提自己的草案版本。

石崇良回應,失智症是一個症狀表現,背後病因有許多種,但若要立法,必須有更嚴謹的過程,以目前國家政策綱領,加上各個既有法規,仍需要更嚴謹的討論。目前尚未進入逐條討論,屆時衛福部會再表示意見。他說,失智症議題已有跨平台討論機制;對於要不要設立基本法,各方看法不同,衛福部最終會尊重立院審議結果。

對於失智者照護及權益保障,衛生福利部書面報告指出,「長期照顧十年計畫3.0」中已有「失智症防治照護政策綱領3.0」專章,並由行政院副院長督導「長期照顧推動小組」進行跨部會資源整合;法律部分則已有長期照顧服務、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老人福利法等權益保障。

專家:應提防年輕型失智症

台灣科技媒體中心近日邀請多位專家分享失智照護相關議題。臺北榮民總醫院神經醫學中心副主任傅中玲表示,早發型失智症通常指,症狀在65歲以前出現的失智症,也常稱為年輕型失智症。

傅中玲說,失智不是單一疾病,而是一群造成認知功能退化、並影響日常生活能力的疾病。失智症本身是「記憶、語言、判斷、執行功能、視空間能力、行為或情緒」等功能持續下降,嚴重到影響工作、家庭或社會功能的狀態。

傅中玲表示,早發型失智症的衝擊,往往比老年失智症更複雜,因為患者多半仍在工作、育兒、照顧父母或承擔家庭經濟責任。除了記憶退化,還可能出現工作表現下降、判斷錯誤、情緒改變、人格改變、語言困難、迷路、財務處理失誤。

台灣老年精神醫學會理事朱哲生表示,早發型失智症臨床上常見的困難是,患者早期可能只是看起來工作效率變差、判斷錯誤、情緒起伏變大、人際衝突增加或行為變得不大一樣,因此容易被誤解為憂鬱、壓力大、職場倦怠或適應不良,以及婚姻、家庭等問題。

早發型失智症常被誤認為其他 病症,錯失早期治療時機。朱哲生提醒,若這些變化持續出現,並且已影響工作、家庭或日常生活,就要及早到記憶門診、精神科或神經內科,接受專業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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