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美偷拍延燒 婦團籲加重刑責

現代婦女基金會與台灣防暴聯盟共同舉行記者會,呼籲政府啟動「國家級影像性暴力防治機制」。(記者賴玟茹/攝影)
現代婦女基金會與台灣防暴聯盟共同舉行記者會,呼籲政府啟動「國家級影像性暴力防治機制」。(記者賴玟茹/攝影)

【記者賴玟茹、袁世鋼/台北報導】

醫美診所針孔偷拍事件延燒,婦團表示,此類案件涉及大量被害人,早已超出現行單一事件,呼籲政府啟動「國家級影像性暴力防治機制」,包括安全檢查機制,加重場所管理人偷拍的刑事責任等。 

醫美診所近期連續爆發多起針孔偷拍事件,引發社會關注。現代婦女基金會與台灣防暴聯盟5月13日共同舉行記者會,提出四項呼籲,包含建構以被害者為中心的一站式服務、建置科技影像比對與情資整合系統、建立高風險私密空間的安全檢查機制,以及加重場所管理人偷拍刑事責任,並定為非告訴乃論罪。

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王如玄表示,從去年大同區咖啡廳偷拍事件,到近期醫美診所長期裝設針孔偷拍案,這類提供按摩、三溫暖等服務的場所,理應保護消費者隱私,而今這類場所經營者竟在其中進行系統性偷拍,這已非單一個案。

該基金會執行祕書吳姿瑩認為,此類案件涉及大量被害人,我國現行「性別暴力防治國家行動計畫」對數位性別暴力,多停留在教育及訓練等層次,政府的治理能力未能同步提升。

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盧映潔提到,現行《刑法》中,對於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部位,或違反意願攝錄他人性影像等行為,已有相關規範,但目前立法設計多是基於個人的犯罪情境,這次事件,突顯出缺乏針對「管理者本人利用機會親自大規模犯罪」的處置機制。

偵查在實務上面臨多項嚴峻挑戰,盧映潔以愛爾麗醫美集團為例表示,其會員高達70萬人,檢警無法逐一聯繫被害人,另雖屬於《刑法》規範,但因屬於「告訴乃論」,被害人沒有主動提告,檢察官便無法起訴。

另外,偵查中羈押期限最長僅4個月,短時間內,檢察官難以釐清人數眾多的被害人,並完成提告程序,若因欠缺合法告訴而無法起訴,最終僅能以不起訴處理。

盧映潔認為,為補強社會安全網,建議應於《刑法》相關罪章中增訂條文,針對「場所管理者利用管理機會進行竊錄」的處罰條款,相關事件若具備大規模、無差別特性,應將場所管理者利用職務便利行為,定為「非告訴乃論之罪」,以確保法律能落實追究責任,不因程序限制而讓犯罪者逃脫。

醫美偷拍連環爆 醫揭內幕與經營者有關

多家知名醫美集團接連捲入偷拍案,北、中、南部各地檢署積極偵辦中。臺大醫學院院長吳明賢直言,侵犯病人隱私就是不對,醫美本質上仍屬醫療,必須符合所有醫療專業規範,但實務上不少連鎖醫美機構經營者並非醫師,純粹以商業角度經營才會衍生在專業、管理上的問題。

針對醫美偷拍案,吳明賢5月12日受訪表示,醫美本身就是高度重視隱私的醫療行為,業者卻又裝攝影機破壞隱私,不管從專業或法律上來說都不合格,最讓人不能接受的是「病人根本不知道自己遭偷拍」,因為這不只是道德問題,而是已涉及法律責任,更遑論是醫療場域侵犯病人的隱私。

吳明賢認為,台灣醫美產業一大問題,在於許多連鎖醫美機構經營者不是醫師,「根本不把它當醫療行為」,而是當成一門生意,純粹以商業或利益為主要考量,而非以醫療院所角度管理,才會出現偷拍等非常奇怪的行為,違反專業守則,相當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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