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美301調查 《就業服務法》翻修
為因應國際對企業強迫勞動的重視,行政院會9日通過《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雇主與人力仲介不得「代為保管」勞工身分證、護照或居留證等重要文件,違者最重罰30萬元罰鍰,或廢止設立許可。
捷安特自行車製造商巨大集團(Giant)去年9月被美國海關認定僱用移工涉及強迫勞動,引發各界重視。近期,美方針對「強迫勞動」議題展開301調查,9日於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進行專題報告。
勞動部指出,依先前所公布的指引,強迫勞動重要判斷指標之一為「抵債勞務」,即勞工為償還雇主或仲介債務,在「非自願」情況下工作。近年國際關注移工來台前須支付高額仲介費,甚至舉債取得工作機會,相關情形已成供應鏈審查重點。
行政院長卓榮泰說,為落實國際公約內容,讓我國產品在全球供應鏈的信任度更加提升,勞動部此次修正就業服務法,更能確保勞工持有證明文件的自主權,強化勞動權益保障,讓本國勞工朋友以及外籍移工們能更安心就業。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說,美國貿易調查署來函說明,在進行301調查時肯認我方在台美貿易協定(ART),為增進勞工保障的相關承諾。我方近期多次召開跨部會會議,為接下來的301調查做整備,並跟美方在密切溝通當中。
具體而言,勞動部說,為接軌國際勞工組織(ILO)公平招募倡議及強迫勞動11項指標等國際規範,以達成「禁止扣留證件」的核心指標,這次修法明定雇主於招募或僱用時,不得有留置求職人或員工身分證明相關文件、侵占財物等情事。
同時明定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於招募、僱用或從事就業服務業務時,不得有留置求職人或勞工身分證明相關文件、侵占財物或收取保證金(不分名目)等情事。
勞動部說,未來雇主與人力仲介不得「代為保管」勞工身分證、護照或居留證等重要文件,若雇主或人力仲介違反新法規定,將處6萬至30萬元罰鍰;人力仲介違反情節嚴重者,最重處停業一年或廢止設立許可。
勞動部說,這次修法不只是因應美方,還包括歐盟、聯合國對勞動權益的保障要求。雖然目前《就業服務法》的規定,已有禁止違反勞動的規定,像是禁止留置文件等,但在實務上還是發生很多爭議,也是這次修法的主要動力。
製造業等雇主須支付移工招募費
禁止強迫勞動為國際趨勢,不少國際知名品牌全面要求供應鏈廠商實施移工「零付費」,由雇主支付移工仲介費、訓練費、機票等相關費用。勞動部長洪申翰表示,據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承諾,勞動部將推動修法,3年內落實製造業、漁撈業雇主支付移工海外招募費及相關費用,逐步符合國際規範。他說,九成移工都受雇於台灣中小企業,但考量台灣中小企業多,仍需一段調適期,讓企業有能力因應。
另就招募費部分,洪申翰表示,完成修法前,目標是先修正移工仲介評鑑,將公平招募的概念納入指標,今年檢討,希望最快明年上路。勞動部已於今年2月公布「企業防制強迫勞動參考指引」,內容涵蓋國際勞工組織(ILO)11項強迫勞動指標及其內涵、企業行動方案架構等,提供企業自我評估及策進之作法,以協助企業接軌國際公平招募。
印度移工來台 年底前有機會
為解決企業缺工議題,2024年台灣與印度簽訂勞工合作備忘錄(MOU),後續雙邊工作層級會議敲定首批將引進1千名印度移工,其中5%採直聘引進。洪申翰接著表示,正在跟印度就行政流程、文件等內容對接細節,並透露,第一批印度移工在今年進來是「有可能的」,並且希望直聘人數能超過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