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眷改條例修法違反憲法平等原則 不副署
為解決台北市慈仁八村50戶住戶遷移事宜,立法院會日前三讀修正通過《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眷改條例》)第3條。行政院6日表示,這是典型針對特定案件所進行的個案立法,且無視個案司法敗訴確定、悖離個案立法禁止原則,也明顯違反《憲法》平等原則,因此行政院長卓榮泰決定不副署。
立法院1月三讀修訂的《眷改條例》,將「國軍老舊眷村」的定義從原本的1980年12月31日前興建完成,放寬至1996年前興建完成、且有改建必要者,被視為解決慈仁八村50戶住戶遷移事宜。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6日表示,《眷改條例》修法實際上只適用在某眷村,是典型針對特定案件所進行的個案立法,不僅無視個案早已經過司法判決敗訴確定,更悖離司法院釋字第793號解釋所示的「個案立法禁止原則」,且修法結果將增加老舊眷村改建基金財務負擔,使國家福利資源無法公平分配,也明顯違反《憲法》平等原則。
李慧芝說,立法院此次修法更侵害行政院依《憲法》形成施政計畫,以及編制並提出預算的專屬權,因此卓榮泰基於《憲法》賦予行政院長的副署權,決定就此次修正條文不予副署,藉以捍衛《憲法》平等原則及權力分立原則。
藍委:連覆議都沒有 毀憲違法
對此,提案修法的國民黨立委羅智強6日表示,民進黨執政自己解決不了問題,還不准別人解決問題,更違法毀憲;行政院濫權、架空民意機關,打擊的不只是在野黨,更是全體公民社會的權利。
羅智強表示,此次修法國防部也說明,只有慈仁八村的50戶眷戶受到影響,且這是過去國防部疏失造成的,除了修法並無其他解方,更何況修法後還能達到填平財務黑洞、活用資產、挹注國庫等多贏,但行政院寧願違法「不副署」,也要讓眷戶被不公對待、讓5億元興建的新眷舍持續閒置、繼續每年花1,200萬元公帑維護。
羅智強批評,行政院現在連依照《憲法》提覆議都不做,逕自就以違反法理的「不副署」或「不執行」,來拒絕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這是「毀憲違法的權力怪獸」,踐踏權力分立與全民託付給國會的民主法治精神,濫權的政府最後絕對會受到民意反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