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信發行ETF後規模腰斬 新案改核准制
ETF銷售責任額衍生短期衝量、掛牌後規模「腰斬」亂象,引發監理關注。金管會指出,去年有3家投信發行6檔ETF,在成立滿半年後,平均發行單位數較成立日減少超過五成,依規定要求其下一檔基金或ETF改採核准制,以避免重複發生短期衝量亂象。
金管會說明,投信在發行ETF或基金時,IPO階段多透過銀行、券商銷售通路衝高規模。由於銀行爭取保管銀行業務、券商希望取得投信下單機會,銷售壓力往往轉嫁到理專與營業員身上,導致短期大量銷售後,在ETF掛牌後迅速賣出,造成規模大幅縮水,不僅影響市場秩序,也損及投資人權益。
根據金管會統計,截至2025年底,國內ETF共298檔,其中被動式ETF280檔、主動式ETF18檔。2025年共有46檔新掛牌ETF,較2024年的33檔明顯增加,其中主動式ETF成長幅度最大,但也出現部分產品在掛牌後遭大量贖回的異常情形。
依現行規定,基金或ETF成立滿6個月後,平均發行單位數若較成立時縮水逾5成,金管會將從嚴檢視該投信的發行,並要求其下一檔基金或ETF改採核准制。
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表示,金管會已加強對券商與投信的查核,並將4大面向納入例行檢查,包括「認識客戶」(KYC)與「認識商品」(KYP)落實情形、商品適合度、風險揭露是否充分,以及業務人員酬金制度是否合理,避免銷售誘因扭曲投資決策。
在自律規範方面,券商公會與投信投顧公會已修正相關準則,禁止以不正當方式勸誘客戶認購基金,或鼓勵以借貸方式投資;相關規範已納入業者內部控制,一旦違反,依法最高可處新台幣600萬元罰鍰。
此外,金管會也督導證交所與櫃買中心滾動檢討ETF審查機制,要求新發行產品須與既有ETF具適當市場區隔,並於審查時納入投信過去1年的ETF發行情況,期盼透過強化監理與差異化設計,降低同質性競爭,維護市場健全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