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嚴控輿論 4名自媒體人遭拘留

中共為操縱網路輿論、壓制負面新聞,採取各種各樣的手段。示意圖。(Goh Chai Hin/AFP/Getty Images)
中共為操縱網路輿論、壓制負面新聞,採取各種各樣的手段。示意圖。(Goh Chai Hin/AFP/Getty Images)

【記者沈越/報導】

成都市公安局連3天發布3份通報,以「編造虛假訊息」、「擾亂網路秩序」為名,拘留4名自媒體帳號負責人,引發外界關注。

據成都市公安局公開資訊,1月16日至18日,成都高新區分局、武侯區分局及成華區分局先後發布通報稱,涉事帳號在社交平台上持續發布圖文、影片或評論內容,並在發布過程中反覆使用「成都」等地域性標籤,將相關資訊與城市形象捆綁傳播。

警方在通報中將涉事自媒體人的行為歸類為「刻意製造話題」。公安局稱,相關帳號並非圍繞單一事實客觀陳述,而是通過剪輯、拼接、斷章取義,甚至偽造影片、擷圖等方式,對原始資訊重新包裝,並借助平台推薦機制放大傳播效果,從而誘導公眾形成錯誤認知。

網友:當局怕的並非假訊息 而是網友聯合起來對抗他們

成都當地網友江先生對《大紀元》表示,近期成都的網路管理明顯趨嚴。「我們這裡(當局)現在對抖音、微信、小紅書上的內容看得非常緊,我想應該是收緊輿論管控吧,連一些普通討論比如說物價也容易被盯上,帳號被限流、內容被刪除的情況比以前多。」

江先生說,公安部門頻繁發布通報,本質上想起到威懾作用,讓不少網友明顯感受到網路表達空間正在進一步收緊,「他們真正怕的不是所謂虛假訊息,很多時候(他們所謂的)虛假訊息不是空穴來風,他們怕的是網友聯合起來跟他們對抗。」

成都楊律師表示,公安部門在3份通報中均反覆強調涉案網友的行為「造成不良或惡劣社會影響」,並據此分別援引《治安管理處罰法》,或以「涉嫌尋釁滋事罪」為由,對相關當事人採取行政拘留或刑事強制措施,同時關停其網路帳號,這種處理方式存在明顯矯枉過正的問題。

楊律師對記者說,從法律層面看,是否構成治安違法甚至刑事犯罪,應當以具體行為是否直接危害社會秩序為判斷標準,而不能僅憑「引發輿情」、「傳播廣泛」就作出嚴厲定性,「如果只是內容失實或者誇張,原則上應當先通過行政糾正、澄清、刪除等方式處理,而不是一上來就動用拘留或者刑事手段。」

將網路傳播效果本身等同於社會危害,容易擴大執法自由裁量權邊界,楊律師認為,「一旦『不良影響』在執法中被認定為裁量依據,執法機關就可能對任何引發討論的表達進行追責,從而對正常的網路討論形成明顯的寒蟬效應。」他並指出,頻繁使用「尋釁滋事」等罪名處理網路言論案件,不僅模糊了行政違法與刑事犯罪之間的界限,也容易引發公眾對執法公正性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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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20日 | 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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