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FAS管理跨部會國家隊 歲末分享執行成果

化學署已列管508種、預告新增269種PFAS,並給予兩年寬限期協助產業轉型。(化學署提供)
化學署已列管508種、預告新增269種PFAS,並給予兩年寬限期協助產業轉型。(化學署提供)

【大紀元訊】

環境部邀請衛福部、經濟部、農業部、內政部、教育部、財政部、海委會、國科會、國衛院等部會,於114年12月10日在集思臺大會議中心舉辦「114年國家化學物質管理政策綱領及行動方案成果發表會-PFAS管理與未來展望」,會議聚焦各部會因應國際趨勢強化PFAS管制的作法及未來策略,並與產、學、研及NGO代表共同交流。環境部部長彭啓明致詞表示,臺灣PFAS管理被多國主動索取資料,日本更持續追蹤臺灣的做法。列管廣度屬世界前進的國家,展現政府跨部會協作與化學管理的國際影響力。

PFAS是一個化學物質家族的總稱,因具危害性及不易分解的持久性,是環境中有名的頑固份子,自98年起部分PFAS陸續被納入「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斯德哥爾摩公約」,環境部表示,我國相當重視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早已於97年由時環保署邀集跨部會制訂推動「斯德哥爾摩公約國家實施計畫」,其後並延伸專章,113年推動行政院核定跨部會「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PFAS)管理行動計畫」。

環境部部長彭啓明強調跨部會合作成果受國際關注,肯定團隊努力並鼓勵持續推動PFAS管理。環境部部長彭啓明強調跨部會合作成果受國際關注,肯定團隊努力並鼓勵持續推動PFAS管理。(化學署提供)

國家實施計畫及行動計畫執行迄今,已陸續呈現初步成果,其中有關源頭管理,環境部已依據「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列管全氟辛烷磺酸(PFOS)等共508種物質,且於114年8月5日預公告,新增列管269種PFAS為關注化學物質。

此外,環境部也依「飲用水水質標準」制定全氟辛酸(PFOA)及PFOS加總含量不超過50奈克/公升,PFOS及全氟己烷磺酸(PFHxS)加總含量不超過70奈克/公升,並自116年7月1日施行。另並新增訂定「20項PFAS總和」指引值為100ng/L,維護飲用水安全。

至化粧品,衛福部已於113年3月21日公告修正「化粧品禁止使用成分表」,新增5類13項PFAS物質列為化粧品禁止使用成分,已自 114年1月1日實施,保障國人健康。

相關檢測也持續進行,113年計完成檢測4,714筆數據資料,涵蓋河川底泥及魚體、地下水、海水、放流水、飲用水、土壤及紡織品等,以掌握PFAS於環境與商品中的背景濃度與流布情形。

除管制及檢測,跨部會並辦理各項風險溝通,113年共辦理42場次推廣活動,包括相關會議、說明會、體驗營及學校宣導等,並製作各式文宣素材,並完成專屬網頁,強化民眾與利害關係人對PFAS風險與管理措施的認知。

環境部強調,PFAS治理是一場長期且全面的挑戰,唯有跨部會投入與全民參與,才能走得穩、走得遠,這次發表會不只是成果回顧,也揭示我國透過化學物質治理的框架,整合各界量能,共同致力於減少PFAS等化學物質所帶來的風險。更多資訊請見https://topic.moenv.gov.tw/pfas/mp-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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