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丹4號」進口賣化妝品廠商 亦鴻公司負責人30萬交保

「蘇丹4號」色素紅色複方原料不能使用在化妝品。(記者徐乃義/攝影)
「蘇丹4號」色素紅色複方原料不能使用在化妝品。(記者徐乃義/攝影)

【記者徐乃義/桃園報導】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發現化妝品原料進口商「亦鴻企業有限公司」從新加坡進口「蘇丹4號」禁用色素紅色複方原料,供下游13家廠商製成化妝品,就連知名品牌也告淪陷。

桃園地檢署獲悉展開偵辦,指揮桃園市調查處持搜索票搜索亦鴻公司位於桃園、台北市的辦公室、工廠等3處並約談亦鴻公司吳姓負責人等到案,檢察官昨深夜複訊後認為吳男明知進口原料含有禁用色素仍然販售給下游廠商,涉犯詐欺罪,但無羈押必要,訊後以30萬元交保候傳。

化妝品禁用「蘇丹4號」色素紅色複方原料。化妝品禁用「蘇丹4號」色素紅色複方原料。(記者徐乃義/攝影)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表示,台灣的原料進口商亦鴻企業有限公司從新加坡輸入問題原料,供貨給下游歐萊德、綠藤生技等14家業者,問題商品遍及7個縣市;對於亦鴻公司輸入含高濃度禁用色素化粧品原料,疑涉以禁用蘇丹色素攙偽假冒,已向檢調提供關鍵事證。

食藥署11月19日會同桃園市衛生局當日前往亦鴻公司稽查,當場查扣並封存其自新加坡進口由Campo Research製造的5批疑似問題紅色複方原料,國家實驗室於11月20日檢測確認,其中3批(批號 2025-10-10、2025-02-18、2025-01-13)含禁用色素蘇丹4號。

桃園地檢署剪報分案由檢察官王念珩指揮桃園市調查處偵辦,經向桃園地院聲起搜索票,昨天發動搜索亦鴻公司位於台北市、桃園市的辦公室及工廠等3處,以被告身分約談該公司49歲吳姓負責人到案,另以證人身分約談下游13家廠商負責人,並會同桃園市衛生局於亦鴻公司及其他廠商處扣押相關紅色複方原料及相關製品。

桃園地檢署表示,吳姓負責人2日晚間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其自新加坡進口紅色複方原料,明知含有禁用之「蘇丹4號」色素仍販售其他廠商作為化粧品原料使用,涉犯刑法詐欺取財罪嫌重大,無羈押必要,以新台幣30萬元具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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