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爆衝訴訟 豐田同意和解
據消息人士稱,豐田汽車公司(Toyota Motor Corp.)同意支付約11億美元(約新台幣320億),為多達1,600萬輛汽車安裝新安全設備,並賠償車主,以解決美國2009至2010年間因該廠汽車爆衝而召回的集體訴訟。
該和解協議是於12月26日在加州一聯邦法院遞交立案。此案將導致豐田本季度耗資11億美元的稅前費用。該和解協議可能是汽車行業中涉及到的最大官司之一。
此案尚待美國地方法院法官James Selna的批准。據《華爾街日報》稱,該和解協議包括豐田沒有承認錯誤,但也避免了漫長的、爭論不休的陪審團審判風險。
豐田的召回和調查相關成本可能超過31億美元。估計在2010年,豐田召回和世界各地的銷售損失成本,約有20億美元,這個數字還不包括最新的和解金、法律費、美國政府罰款、日後額外的地板墊等召回費用。
本月稍早,豐田同意支付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局開出的1,735萬美元罰單,並承諾今後在應對汽車安全隱患方面予以改進。該筆罰單將是迄今為止美國該局因汽車召回問題開出的單筆最大罰單,也是豐田汽車自2010年以來第四次因延誤汽車召回被處以「法律可允許的最大範圍」的巨額罰單。2010年,豐田汽車公司因3起汽車召回事件被處以4,880萬美元罰金。
與此同時,豐田26日發布今年全球銷售量達970萬輛,比去年成長22%,超過了通用的930萬輛,贏回全球最大汽車製造商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