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工程抽驗 18廠商列拒絕往來
長年以來,公共工程因低價搶標,造成得標廠商偷工減料,嚴重影響工程品質與安全。工程會月前啟動全國公共工程抽驗,18家承攬廠商因品質不良、違反採購法,被列為拒絕往來名單;另外,新竹縣尖石鄉義興七鄰農路改善工程,經抽驗不合格,被要求拆除144公尺擋土牆。
政府採購法設有防弊條款,若廠商對工程材料品質偷工減料等情事發生時,都將列為拒絕往來廠商,予以停權。此次工程會抽驗,因違反〈採購法〉第101條「擅自減省工料情節重大者」、「查驗或驗收不合格,情節重大者」各有9家,分別被處停權3年及1年。
此外,工程會在全台12縣市24件工程進行混凝土鑽心強度的抽驗,其中發現2件不合格工程,分別是尖石鄉義工程部分擋土牆及金門縣「陽翟排水上、下游排水改善」工程,將依契約規定減價收受。
工程會主委陳振川表示,材料品質不良的原因,包含低價搶標、監造不實、實驗室管理、機關未予重視等問題,且都與貪腐有關。材料品質除可從廠商履約過程了解是否有偷工減料外,現場直接抽驗也是必須的工作,如有偷工減料情形,會要求打掉重做,讓機關及廠商有所警惕,進而重視材料品質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