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項「全齡通用」修繕補助
各項「全齡通用」修繕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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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一般家庭 |
老人居家修繕 |
公用空間 |
名稱 |
貸款利息及費用補貼 |
輔具購買租借與 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 |
「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 |
所屬單位 |
營建署 |
內政部社會司 |
台北市都發局 新北市都更處 |
補助金額 |
最高補貼3萬元 |
每人最高補助10萬元(10年內) |
最高補貼1,000萬元 |
補貼項目 |
1.一般照明設備 2.無障礙設施 |
輔具購買租借與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 |
供公眾使用之無障礙設施 |
備 註 |
補貼以實際修繕金額核計 |
1.有特殊需要者,得專案酌增補助額度 2.洽各縣市社會局 |
七樓以下、無電梯、屋齡達廿年以上,且「住宅使用」至少占總樓地板面積一半 |
備註:相關規範以各主管機關最新公告辦法為主。 資料來源:各政府主管機關 記者耿豫仙/製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