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社論 【九評之五】7 評江澤民與中共相互利用迫害法輪功

⊙九評編輯部

(五)共產黨認為法輪功信仰「有神論」危及其執政合法性(續)

1989年,中共新的總書記江澤民等有次舉行中外記者會,當一個法國記者問及一個女大學生因「六四」被發配到四川農場搬磚,當地農民多次強姦了她。江回答說:「我不知道你說的事情是否是事實。她是暴徒。如果是真的,那也是罪有應得。」文革中張志新在中共監獄裡被輪姦和割喉,這在江澤民看來也都是「罪有應得」。由此可見江澤民的流氓變態和殘暴人格。
概括地說,江澤民的陰暗心理、獨裁權欲、殘暴人格和對「真善忍」的恐懼成為江澤民無端發起鎮壓法輪功的原因。這與共產黨組織是高度一致的。

三、江澤民和中共之間相互利用

雖然江澤民一心想要「消滅」法輪功來發洩私憤,不過,江澤民熱衷於賣弄自己和玩弄政治權術,其無能和不學無術廣為人知,對於紮根於中國傳統文化、有著廣泛社會基礎的煉功群眾,江澤民一個人幾乎無能為力。然而恰好中共這台暴政機器已經磨礪成熟,並且也要剷除法輪功,作為共產黨總書記的江澤民於是因風吹火,輕輕按下了啟動鎮壓的按鍵。二者在鎮壓上的呼應共鳴,恰如登山者的吼聲造成雪崩效應一樣。
在江下達鎮壓命令之前,中共對法輪功的討伐、監視、調查和羅織罪名早已開始,因為中共這一邪靈邪教組織固有的邪惡已本能地感到了「真善忍」對其存在的威脅,更不能容忍如此龐大而且仍在快速增長的煉功群體。從1994年起,中共公安人員就在法輪功中臥底,但未發現任何問題,甚至許多臥底人員也煉起了法輪功。1996年,《光明日報》違背對氣功的「不宣傳、不干涉、不打棍子」的「三不」政策,發表文章,在思想領域無端批判法輪功。之後,來自公安和頂著「科學家」頭銜的政客對法輪功的騷擾一直不斷。1997年初,中共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幹利用職權授意公安部門在全國範圍對法輪功進行了一場調查,意在羅織罪名取締法輪功。在各地做出「尚未發現任何問題」的結論後,羅幹於1998年7月又通過中國公安部一局(也稱政治保衛局)發出公政[1998]第555號〈關於對法輪功開展調查的通知〉,先把法輪功定罪為「邪教」,然後再讓全國各地公安部門進行系統性「臥底調查」、搜集證據。調查結果依然一無所獲。(待續,每週六連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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