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德華來台演唱爭議 陸委會:紅線定在「不可貶低台灣地位」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11月7日主持例行記者會。(記者戴德蔓/攝影)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11月7日主持例行記者會。(記者戴德蔓/攝影)

【記者戴德蔓/台北報導】

香港藝人劉德華11月初在台北小巨蛋開唱,因具中國電影家協會副主席身分,加上演唱歌曲《中國人》,中共官媒更大肆宣傳「讓世界知道我們都是中國人」,遭批「媚共藝人」引發爭議。立委沈伯洋質詢,陸委會放行劉德華是因其沒有傷害台灣言論,如何界定?陸委會發言人梁文傑表示,「陸委會的紅線就是不能貶低台灣的地位。」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7日邀梁文傑、外交部長林佳龍報告「美國總統大選後,對於美中台三邊關係及未來國際局勢發展之影響」,並備質詢。民進黨立委沈伯洋質詢時表示,劉德華來台開唱引發的爭議,當時陸委會已經有說明「劉德華沒有傷害台灣的言論,所以同意演出」,沈質疑「沒有傷害台灣言論」較抽象,陸委會畫設的紅線在哪裡?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答詢表示,陸委會對於傷害台灣的言論就是不可以貶低台灣的地位,這是基本要求。另外,本會也查過劉德華不具政協身分,這在中共黨政體制是比較邊緣位置,如果紅線畫在政協,很多中國官方人士或是黨政軍人士就都無法來台了。 

梁文傑進一步說明,陸委會的紅線,要來可以,但基本要求就是「不能貶低台灣的地位」,如果發生這種情況,會請對方離境,像上次兩位陸客在西門町搶奪在台港人旗幟事件,就立刻要求離境,其他中共官方人士來台還有別的特殊考慮,就依個案處理。 

此外,針對中國人入籍台灣後的參政權問題,梁文傑說,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範中國人民取得身分證後,滿10年可以有參政權,國籍法則規定要擔任公職不能有雙重國籍,兩套法律在解釋上會產生衝突。 

梁文傑說,陸委會去年至今對中國入籍人士參政權問題看法一貫,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僅保障參政權,任公職須回到國籍法,而國籍法主管單位是內政部,內政部可能要有比較明確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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