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縣公告因康芮颱風農損 18日前可申請現金救助

彰化縣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公告。(彰化縣政府提供)
彰化縣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公告。(彰化縣政府提供)

【記者謝五男/彰化報導】

經農業部今日公告彰縣因「113年康芮颱風」致該縣「食用玉米、硬質玉米、胡(芝)麻」已符合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標準,現金救助額度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救助額度為標準,其申請救助項目(食用玉米、硬質玉米、胡(芝)麻)損失率達20%以上者,即可向土地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現金救助(硬質玉米:每公頃救助2萬8,000元。胡(芝)麻:每公頃救助3萬元。食用玉米:每公頃救助4萬1,000元。),未達20%者不予救助。

符合規定可申請救助農民朋友,113年11月05日起至11月18日前(假日原則上不受理申請,依各鄉鎮市公所公告為準),請儘速持身分證、印章、農會存款簿、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使用同意書及其他應備文件(如三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向「土地所在地公所」申報。

縣府表示,10月連續碰上2次颱風(山陀兒颱風、康芮颱風),彰化農損概況以「海線地區」較為嚴重,另強風豪雨亦導致果樹、水稻植株倒伏受損,在氣候變遷影響之下,今年自7月底的凱米颱風、9月底的山陀兒颱風到10月底的康瑞颱風,農民連續遭受三個颱風帶來的氣候衝擊,期間更伴隨連續性豪大雨不斷,儼然已成為氣候變遷下的第一批「災農」。

王惠美縣長期待中央能規劃出一套因應策略,避免靠天吃飯的農民,無收成、無收入!生活毫無保障,未來離農的人數將不斷攀升,同時,王惠美縣長也再次懇切呼籲中央,建立高風險受災作物農民的後續輔導機制,縣府也將會配合中央各項輔助機制,協助農民面對氣候逆境,一起共渡難關。

另該縣也公告為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欲申借該貸款之農民向公所申請核發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並於該證明書核發翌日起15日內,檢附該證明書、使用土地及設施合法證明文件及「農業天然災害復建及復耕計畫書」向當地農會提出申請。

縣長王惠美再次提醒各農友們,農作物常有延遲性災害,所種植的農作物如有災損情況,請先至當地公所通報,縣府在第一時間彙整轄內各鄉鎮市災損情形後,即會邀集臺中區改良場、農糧署及公所等單位組成「四方會勘勘災小組」,確認災損情形後,將立即函報農業部爭取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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