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芮颱風防颱整備應變會議 彰縣長十項裁示加強防颱
中央氣象署預計於今29日下午5時30分發布「康芮颱風」海上颱風警報,後續亦將發布陸上警報,康芮颱風路徑持續向西進行且強度持續增強,影響臺灣期間強度預計達到中度颱風上限,暴風圈將籠罩全臺,颱風中心預計在臺東登陸後將通過臺灣,並在臺灣海峽北轉,屆時西部地區(含彰縣)將受到較大威脅。彰化縣長王惠美於擴大主管週報召開彰化縣康芮颱風第1次防颱會議,請各單位加強戒備,提高警覺,並完成以下十項防颱整備應變工作:
一、 為防止災害發生,請各局處確認救災人力、車輛、裝備、器材 整備並盤點現有各項開口契約,保持機動、隨時動員且相互調度支援,各局處並需依本府「天然災害鄉鎮市責任區」、「聯絡官聯繫流程」與公所對應單位保持聯繫,若有災情請公所應立即通報該縣災害應變中心。
二、 請各局處利用多元管道宣導民眾颱風期間應注意事項,同時落實監看媒體輿情,主動進行查證確認與澄清,並透過Line、簡訊、電話等方式請下轄單位、機構、企業、農會、漁會、學校等做好防颱整備工作。
三、 為避免民眾因從事戶外活動、施工等而受困於山區、沙洲或海邊,請警察局加強颱風侵襲期間山區、河、海邊等易生災害危險地區巡邏及勸離,另請新聞處及消防局加強宣導民眾於颱風期間儘量避免外出,以確保民眾生命安全。
四、 請水資處落實田中、二水、社頭9條土石流潛勢區保全戶清查及建檔作業,並隨時留意農業部發布土石流黃色、紅色警戒訊息,必要時立即執行勸告撤離及強制撤離。
五、 請水資處提醒沿海6個公所加強防災整備,如在低窪地區預先完成沙包、消波塊與大型抽水機布建,並務必備妥油料,嚴防颱風影響臺灣期間造成海水倒灌及局部淹水。
六、 上述土石流潛勢區保全戶、沿海地區及弱勢族群如有疏散撤離需要,請社會處預先盤整收容安置場所及收容能量,並規劃疏散撤離交通接駁工具,屆時請民政處、水資處、警察局、消防局共同協助撤離。
七、 為降低颱風強風造成影響,請建設處、工務處要求各建築與施工工地廠商事先完成鷹架、路樹,及廣告招牌強固工作,並預先規劃鷹架、路樹倒塌及廣告招牌掉落時應變處置作為。
八、 為避免維生管線(電力、電信、自來水、天然氣)中斷影響縣民作息,請經綠處及工務處確認公共事業救災人力、車輛、裝備、器材整備,務必於停電、停水等狀況發生時第一時間處理。
九、 依氣象署預報顯示,因颱風路徑有偏西且略偏南移動趨勢,可能導致西部沿海縣市雨勢加大,並為河川上游山區帶豪雨,請下列單位仍需加強相關應變工作:
(一) 請消防局、警察局及民政系統加強災情查通報機制。
(二) 請工務處強化地下道警示設施維護管理,密切注意車行地下道淹水情形,並留意橋梁河川水位,適時採取封閉改道等措施。
(三) 請水資處檢視各排水系統、河川沿岸淹水風險,尤其是上次凱米颱風積淹水的區域,適時提供沙包、防水擋板供公所使用,並加強排水閘門、攔污壩、抽水站維修測試,並啟動滯洪池蓄洪前置作業。
(四) 請水資處協調第四河川分署持續監控轄管河川即時水位,另如集集攔河堰預防性放水,請提前通知本縣應變中心及濁水溪沿線各鄉鎮。
十、除上述各項防颱整備工作外,也請各單位加強辦公駐地防颱整備工作,先確保單位同仁安全,才能保障縣民生命財產安全。
中度颱風「康芮」來勢洶洶,週四、週五最接近臺灣地區,各地有高機率受其暴風圈影響,請該府各單位持續關注氣象署最新颱風消息,而各單位進駐人員應熟悉所屬權責及分工,並應以互助方式共同執行具關聯性案件,也需滾動式盤點自我量能,以尋求中央或它縣市的支援,依各地受災情形妥善分配資源,要做最好的準備、最壞的打算,嚴陣以待,共同將災害損失降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