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停讓行人」開罰 一中商圈首設科技執法
台中行人交通死亡事故高,市府祭出「人本交通、停讓文化」行人友善政策,首在鄰近一中商圈「三民路與育才北路口」,建置「車輛不停讓行人」科技執法,並設置LED警示牌面,提醒車輛行經路口減速慢行,並停讓行人先行,偵測宣導期至11月30日止,12月1日起正式執法,違者,機車處1200元罰鍰,汽車處6,000元罰緩。
中市北區一中商圈、中友百貨周遭校院林立,包括臺中科技大學、臺灣體育大學、中國醫藥大學、台中一中,及新民高中等,學生、行人密集、車流量相當大。經中市警二分局統計,三民路與育才北路口112年共發生交通事故達46件,造成37人受傷。
市府表示,科技執法採取24小時違規錄影方式,系統自動偵測到車輛未於行穿線前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即會自動擷取3至4張照片,上傳至科技執法平台;再由員警人工判定是否違規、開單舉發,減少員警站在路口執勤的危險性,舉發方式也不受天候因素影響。
市警局指出,不停讓行人取締標準為汽機車行近行人穿越道,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3公尺(約1個車道寬或3組枕木紋)及車頭(前輪)已進入行穿線,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3公尺,即構成違規取締要件。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規定,機車處1200元罰鍰,汽車處6,000元罰緩;另外還要違規記點3點及接受3小時道安講習。
此外,若因不停讓行人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處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致人受傷者吊扣駕照一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駕照。
警方表示,希望透過科技輔助與市民自律,呼籲駕駛人見到行人過馬路,務必慢看停,養成禮讓行人的良好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