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表揚72位績優調解委員 肯定促進地方和諧
桃園市長張善政26日上午前往桃園區,出席「桃園市113年度獎勵調解業務績優表揚典禮」,表揚桃園市72位調解業務表現優良之調解主席及委員。張善政表示,去(112)年桃園市各區調解委員會共受理12,845件調解案件,調解成立10,774件,調解成立率高達80%,優良績效在全國名列前茅;張善政感謝每位調解委員投入的時間和心力,為建立地方和諧貢獻良多。
張善政指出,調解委員須具備同理心、法律專業及人情義理,且須充分聆聽雙方意見,並尋求共識,以達排解糾紛及減少訟源的目標,同時也能避免浪費司法資源,減輕法院的負擔。
法務局表示,調解制度為我國替代性解決糾紛機制中重要的一環,調解的過程必須兼顧情、理、法,透過建立信任和理解的橋梁,達到充分溝通及對話,不僅能緩和雙方緊張關係及衝突,同時能節省時間及金錢,呼籲市民朋友善用調解程序,以便能快速、經濟且有效率地解決紛爭,尋求妥適、圓滿的解決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