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前下載近6千檔案外帶 鋰電池材料大廠經理遭起訴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

位於桃園平鎮的泓辰電池材料公司,為全球首家量產磷酸錳鐵鋰(LMFP)電池正極材料的製造商,時任專案經理鄒男於2023年12月底離職前,涉嫌重製該公司近6千個研發機密檔案,存入個人隨身碟後攜出,損害公司利益約20億元。檢方15日偵結,依違反《營業秘密法》起訴。

泓辰電池材料公司是全球鋰電池正極材料廠中唯一同時具有電池材料研發與設備開發能力的公司。檢方指出,該公司為非公開發行公司,近10年來與工研院合作,開發生產用於電動車與儲能系統的LMFP電池正極材料;2023年初更與工研院簽署「下世代電池合作」合約,進行下世代LMFP電池開發,擴大與潛在競爭對手的技術領先地位。

泓辰公司2023年9月聘雇60歲的鄒男擔任材料事業處生技部專案經理,參與公司內部研發專案,因此接觸LMFP電池正極材料生產技術、配方及設備研發等機密資訊。未料,鄒男突然於同年12月初以不適任為由提出離職,並於同月8日違反保密契約重製2,201個檔案至公司配發的筆記型電腦。

泓辰公司同意鄒男任職至同月底,但他此前卻一度請假,與2家潛在對手公司負責人共赴中國上海考察,返台後又再度登入泓辰公司電腦系統,重製3,660個機密檔案至公發筆電,並違反公司資安規定,繞過檔案外存警示安全系統,將部分檔案存入個人隨身碟後攜出,轉存於個人行動硬碟中。

鄒男於今年1月2日辦理離職後,泓辰公司驚覺共有5,861個營業秘密檔案曾被重製於公司配發給鄒男的筆記型電腦,且有部分檔案被外存。桃園地檢署獲報後,於今年4嘔29日搜索鄒男住處,當場查扣存有泓辰公司機密檔案的行動硬碟,且其中29個檔案內容為核心關鍵技術,但查無外洩給競爭公司的證據,估計損害泓辰公司利益達19.44億元。

桃檢15日偵結,依涉犯《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1第1項第2款、3款逾越授權重製、《刑法》第359條無正當理由取得他人電磁紀錄等罪嫌起訴鄒男;檢方並考量他所造成的損害,以及為維護高科技產業健全發展、確保國家產業競爭力,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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