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環評未利益迴避 彭啓明:以最高標準來要求自己
針對國民黨立委稱環境部長彭啓明上任後的首件環評審查案,涉及彭過去擔任天氣風險管理開發公司總經理時的業主,有未進行利益迴避之虞,對此,彭啓明12日表示,當時的簽約對象非立委指涉的公司,並強調擔任擔任公職後即遵守利益迴避規定,以最高標準來要求自己。
國民黨立委指出,6月12日彭啓明主持上任後的首場環評委員會,其中第1案「雲林縣四湖鄉、口湖鄉設置風力發電廠興建計畫第二次環差報告案」,其開發單位為可威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和京丞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而這兩間公司的母公司達德集團於2021年在彭啓明擔任天氣風險管理公司總經理時,與其簽訂3年合作契約。立委認為,彭應盤點過去曾接觸的能源業主進行相關利益迴避。
對此彭啓明於臉書表示,他擔任天氣風險管理開發公司總經理期間,曾參與允能風力發電公司的離岸風電「風場營運期間鳥類調查統包契約」,但簽約對象為允能風力發電公司,當時的團隊也以離岸風電為目標,未經營陸域風電的調查。
彭啓明說,6月12日環評大會審查通過的開發案是雲林地區的陸域風電案件,其開發單位為可威及京丞公司,鳥類調查工作是弘益公司承包,與天氣風險公司無涉。而審查結論也當場依會議規定已經告知開發單位通過與否。他強調,擔任公職後即遵守利益迴避規定,以最高標準來要求自己。
環境部表示,該案於2018年即已審查通過,並公告審查結論;開發單位為可威風力發電公司及京丞風力發電公司,且生態調查作業(含鳥類調查)由弘益生態公司執行。
環境部指出,今年開發單位申請新增輸電線路線方案、變更土方量等,未涉及鳥類調查議題,且未新增風機數量,因此於3月28日提出二次環差分析報告,並經環評專案小組初審通過,上述皆在彭啓明就任前完成。6月12日,環評委員會審查該案差異分析報告,並依初審會議結論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