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涉貪案 桃院更裁1200萬交保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前)涉貪獲新台幣500萬元交保,桃園地方法院9日上午再開羈押庭,面對媒體詢問,鄭文燦表情嚴肅,沒有任何回應。(中央社)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前)涉貪獲新台幣500萬元交保,桃園地方法院9日上午再開羈押庭,面對媒體詢問,鄭文燦表情嚴肅,沒有任何回應。(中央社)

【記者徐乃義、張原彰/連線報導】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被查出涉嫌收賄,上週六桃園地院法官裁定500萬元交保,檢察官抗告後,高院發回更裁,9日鄭文燦二度開羈押庭,上午10時開庭,表情凝重步入桃園地方法院,鄭文燦晚了兩分鐘,找了三名律師辯護,對比之前交保時,鄭文燦從法院笑著出來,這次開庭他表情嚴肅,快步進入法院。最後桃園地院諭命具保新台幣1‚200萬元,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桃園地檢署抗告失敗,當庭再提抗告。

原本兩名律師護駕,這次再多一名,律師陳永來曾替鄭文燦打過官司,過去是法官後來轉任,高院發回更裁後,接受委任,要與律師游琦俊、鄧翊鴻共同辯護。

鄭文燦涉嫌收賄案,傳出有關鍵資料被洩密,七年前檢調人員在監聽過程中,掌握到白手套電話聯繫妻子,要送500萬元給鄭文燦,也拍到拎著黑袋子進入的畫面,不過隔年兩人居然以借貸名義為由,鄭文燦還了500萬元,也寫下借據,被質疑過程中,監聽譯文外洩,才讓整個案件不好偵辦。

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內台商回流,因為工業用地需求增加,辦理「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在工五工業區東側的農業區一帶約49.68公頃土地,辦理都市計畫區段案,其中有一處9.5公頃農地是由地主組成重劃會,申請自辦重劃,依法不能納入該方案,但後來疑似透過賄賂當時的市長鄭文燦而強行過關估計若過關,業者可以有57億餘元不法所得。

原先鄭文燦6日交保後,7日曾透過LINE訊息發聲,與妻子共同署名,強調自己從政以來,公而忘私,不貪不取,是很珍惜的價值,他會在司法調查的過程,捍衛自己的清白,深深感謝大家的關心,並在中午辭去海基會董事長官職。

桃園經發局表示,工五工業區近年來周邊的產業群聚效益顯著,廠商時常反映產業用地不足,有擴建的需要,桃園市府於2017年提出工五工業區產能提升計畫,2018年經過經濟部及內政部同意後開始進行,目前正由內政部的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中。

對於桃院裁定1‚200萬交保,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桃園市議員凌濤表示,金額從500萬元大幅拉升至1200萬,代表鄭文燦「涉嫌重大」,用高額交保金降低鄭文燦逃亡機會。

凌濤表示,尊重桃檢、桃院的判決,但強調鄭文燦是嫌疑人,以鄭的政商實力,「在外面每一分鐘,都有高度串證可能性」,希望審查能夠從嚴謹慎。

凌濤也質疑,早先報導稱鄭文燦沒打開黑袋子、也不知去向,隔年又怎能知道是「500萬元」,且又剛好找回這500萬?其中對答破綻百出,凌濤支持桃檢持續抗告,請法院一定不能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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