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商業務涉助詐團上架假投資廣告 北檢起訴四人

【記者常懷仁/台北報導】

北檢8日表示,韓國廣告商台灣分公司德博石姓業務員等人涉協助詐團在網路刊登假投資詐騙廣告,逾92人受害,詐團詐得至少新台幣3億8千餘萬元,石姓業務員從中賺取8,751餘萬元,依加重詐欺等罪起訴林姓董事長、石姓業務員、王姓業務部門主管、張姓財務經理。

北檢說,德博與LINE、Facebook、Google Ads等平台串接廣告版位,提供HQ系統予廣告客戶自行上傳文案、圖片、連結網址而上架廣告,每次瀏覽者點擊廣告則向廣告客戶收費4至6元不等,採每月結算點擊數付款,或預先匯款儲值之方式付款。

北檢表示,石姓業務員得知LINE暱稱「黑白」等且自稱中國人士,有意刊登投資廣告,便在公司系統內開設廣告代理商層級的帳號,並自己開設交易所、ACE交易所帳號及錢包,另借用其妻個人、成立公司所開設的交易所、帳號及錢包,用以收受「黑白」等人發送的廣告費。

北檢指出,林姓董事長、石姓業務員及王姓業務主管均未能確認「黑白」等人之真實身分,且知悉上架的投資廣告文案均係虛構、誇大,且該等廣告之落地頁面均含有LINE連結,亦係冒用投資名人或財經專家均為吸引民眾主動加入詐欺集團成員使用之LINE好友或群組之詐欺手法,但仍允許「黑白」等人持續利用公司系統投放詐欺廣告。

北檢調查,共有92位被害人因點擊廣告落地頁面之連結加入LINE好友或群組,遭詐團成員利用虛設之證券投資公司APP,配合假冒投資名人或財經專家之LINE帳號及討論群組,提供股市資訊,營造投資名人或財經專家可佈局操縱行情,或有管道提高抽股票中籤機率等假象,慫恿、指導被害人於APP儲值、抽股票,而受騙匯款。

最後,北檢提到,德博為「黑白」等人投放之詐欺廣告,經民眾點擊各媒體平台上廣告共6.742萬8,940次。詐團詐得至少3億8千餘萬元,而石姓業務員從中賺取8,751萬4,607元後,其餘2億5,341萬5,160元之不法所得則匯款給德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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