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建設條例修法涉國家安全 陸委會:無法同意
國民黨立委陳雪生、陳玉珍等人提案,開放中國廠商可參與政府在離島主辦的重大建設投資計畫。陸委會主委邱垂正4日表示,這個計畫涉及國家安全疑慮,陸委會現階段無法同意草案內容,會跟立委再加以說明。
陸委會7月4日舉行例行記者會,由主委邱垂正主持,媒體提問近期有藍營立委提案修正「離島建設條例」,內容排除政府採購法、國安法、兩岸條例等限制,讓中國大陸廠商可直接參與離島建設,引發國安疑慮。
邱垂正表示,陸委會尊重委員的提案權,離島建設條例第七條之一的條文草案,相同提案在2017年也曾被提出來過,包括要引進中國廠商參與採購政府主辦的離島重大建設投資計畫,以及自中國大陸輸入機具、技術、操作人員等。
邱垂正說,這一提案就是依照離岸建設條例排除兩岸相當多的規定,包括第十條大陸人士進入台灣地區的許可、第十一條僱用大陸人士在台工作 、第二十九條相關的機具進入到我方禁限制、水域的限制等等,還有第四十條之一陸資可能會來台設立分公司辦事處等等規範。
邱垂正提到,這個計畫可能與機場、港口、大橋等重大的公共工程有關,而且涉及到國家安全,以及整體避免遭到中共滲透的疑慮,陸委會認為「現階段我們沒有辦法同意草案的內容」,會跟立委再加以說明。
邱垂正強調,過去金門大橋的建設,或者是自中國大陸引水的相關工程,相關的船隻機具或人員到台灣禁限制水域來工作,陸委會都會加以協處,都不會讓工程延宕,既可以維護國家安全,又可以保障工作的進行,所以這個修法,從陸委會的角度是「不適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