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品拍賣是洗錢?法務部:不適用洗防法
近期打詐成為全民關注焦點,行政院也推出打詐四法,包含《洗錢防制法》。對此,民進黨立委吳思瑤23日在立法院質詢時質疑,藝術品的拍賣是否為洗錢?因為很多拍賣公司要首次公開募股(IPO)時,總會卡在法務部的立場,讓藝術產業遇到很多關卡。對此,法務部長鄭銘謙表示,文化藝術品的拍賣不適用《洗防法》,若有透過合法方式來掩蓋非法的,將個案處理。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3日處理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立法院主管預算凍結項目等案。吳思瑤質詢時表示,「台北當代藝術博覽會」才剛舉辦完,今年有19個國家地區、78間藝廊參展、3.5萬人進場,有非常多的藝術品交易買賣。
不過,吳思瑤提到,「藝術品的拍賣是洗錢嗎?當拍賣公司要IPO,總會卡在法務部的立場,不管是證券期貨局、證券交易所、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受理拍賣公司要IPO的文件,審核過程會卡在「藝術品拍賣就是洗錢」,對這些行業設下層層關卡,這就成為藝術產業碰到的問題。
吳思瑤質疑,藝術與拍賣到底涉不涉及洗錢?洗錢防制辦公室曾跟法務部說,目前沒有適用,因為在所有交易相關作業中都很清楚、乾淨,甚至在修了《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後,文化部曾召開文化會報定調,拍賣市場原則上不適用《洗防法》,文化部也訂定子法。
吳思瑤詢問,對於正向推動台灣的藝術文化交易,這個國家軟實力,尤其要重回亞洲藝術品拍賣中心的重要文化政策,法務部的立場是什麼?鄭銘謙表示,他們會支持文化產業,文化藝術品的拍賣不適用《洗防法》,若有透過合法方式來掩蓋非法的,會個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