諒解與寬恕(上)
當我踏入幾坪不到的空間裡,一股深深的遺憾隨之湧上心頭,這遺憾並非失去自由的感受,而是沒能完全向被害人表露心裡的虧欠和羞愧,今年藉由這篇幅,描述我事發經過心裡對案件的悔悟。
大約在九年前一個颱風夜,高雄市大順路發生一起震驚全臺的重大竊案,知名外商企業「好市多」來臺成立八年,首度遭竊。竊嫌鎖定珠寶專櫃,損失金額官方初估達五百萬元,此事件驚動時任高雄市長花媽陳菊,在記者面前氣憤難消大罵竊嫌行徑,警方亦隨即成立專案小組,積極將嫌犯查緝到案。
當我由財經新聞臺看到這則專題報導,心裡唯一念頭就是「我完了」!縱然心裡自認不過是一則普通竊案,但官方居然搞得如此大動作,我不曉得當時是從何處激起的想法,竟萌生一不做、二不休的念頭。
可悲的是,我的理智被這篇報導蒙蔽了,或許是「惡向膽邊生」,事已至此,既然都攤在陽光下,不如一頭栽進去吧!就算屆時遭到緝捕,家人也不至為生活所苦。後續幾個月,我在全臺各地犯下數起珍貴木材竊案,接連多起竊案,警方鎖定同一查緝目標。
刑事局歷經九個多月追查,仍無法確切掌握嫌犯行蹤,只知悉嫌犯有個生活習慣,不論風雨每天都會到7-11買咖啡。掌握了這個動向,警方為了盡速將嫌犯緝捕到案,聯合多地分局,出動150名警員,布署在雲、嘉、南交流道附近49間超商守株待兔,不出幾個日夜,警方在善化市區內一家超商,把身為嫌犯的我緝捕到案。
坐在警分局之中,不外乎是一大堆繁瑣的程序,包括筆錄、招認、照相等。警方問我的第一句話是:為何會到高雄好市多行竊?「可想而知,淪落為竊嫌,沒有人不是為錢財,更不會是為劫富濟貧」,當時的我自大心理作祟,心裡頭不免湧出這一番話來。
被捕隔天,隨即移送嘉檢歸案,經裁定聲請羈押兩個月。羈押期間每個輾轉難眠的夜晚,想到一路走來所犯下的過錯,母親一定傷透了心,我的妻女,是否也如同我一樣擔心著彼此?會不會警方借訊時通知家人到場?
一夜未眠之後,果不其然,借提至分局,映入眼簾的一幕是母親和妻子淚流滿面的等候,我的雙腿如同灌了鉛一般,需由警方攙扶,一步拖著一步。母親和妻子見到我上銬的狼狽模樣,頓時淚如雨下,久久不能自已,片刻後,沒有任何言語,彼此就是默默看著。
從母親的眼神中,我看到了她的傷心和無奈!妻子情緒緩和後,突然站起身語重心長的告訴我,「我是你牽手,我不會討厭犯錯的你,但我喜歡會勇於認錯的你」,這一番話,深深撥動我心裡那根弦。
經歷多時折騰,踏回這僅有一牆之隔的小天地裡,無數個夜晚,無數次憶起母親及妻小到場關切、殷殷企盼的眼神,那是深植我心中至今的印象,也是存在於家人心中殘忍的一幕。
從那刻起,我開始反思,我問自己,難道我的人生要走到如此地步嗎?我還要持續讓摯愛我的家人擔心受怕?如果,人生可以重來,我絕不會,也不願讓這悲劇發生在自己和家人身上。
是啊!這句我以前常嘲笑的「如果,人生可以重來」,而今由我口中說出來,顯得格外諷刺,雙手矇住我眼臉,不禁悲從中來,潸然淚下,我生平感受到,原來懺悔的淚水是滾燙的,如果眼淚是利刃,我想,我定是千瘡百孔吧!
羈押期間迎面而來的是緊湊的庭訊,法院排定的過程是準備程序、審理及辯論終結,最後將面對宣判。然而,偵查終結移入法院程序,當然也包括傳訊被害人到場聆聽。審理庭開始之前,被害人魚貫進入法庭,走在最後面的是一位步履蹣跚、白髮蒼蒼的老翁。
約莫近二十位到場,這是我第一次與被害人面對面,我不曉得該用什麼樣的言語來表達內心的羞愧,因為,言語已不足以形容我對被害人的懺悔。被害人逐一被詢問想陳述的話,其中不乏大罵可惡至極,並向法官要求賠償損失及求判重刑。也有被害人從頭到尾沉默不語、不表示意見,包括那名年邁的老翁。
一審結果揭曉,我遭重刑八年十個月有期徒刑,並入刑前強制工作三年;毫無意外,少數被害人不服審判決提出上訴。案件進入二審時,是我第二次與被害人見面,那股羞愧感更加深刻,我意識到出席的被害者人數少了許多,當時對我指點謾罵的人都未見到,巧的是,走在最末的,依舊是那位白髮蒼蒼的老翁。(下週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