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某護理之家疑餵食噎死住民 衛生局裁罰最高45萬
高雄一名53歲孫姓男子今年3月入住梓官區一間與市府簽約提供喘息服務的護理之家,家屬卻在4月16日突然被機構告知孫男已身亡。家屬質疑,是因外籍照服員餵食不當噎死,且護理師僅抽痰並未急救或送醫,有照護疏失。高市府衛生局將裁罰最高45萬元,並移送法辦。
據媒體報導,孫男申請長照喘息住宿式服務,今年3月25日入住梓官區某護理之家,原定4月17日返家,卻突然在前一天身亡;經家屬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事發當時是由一名外籍照服員替孫男抽痰,接著開始大口餵食,期間不顧孫男兩度想嘔吐的情形,最後發現異狀才通知護理師前來處置。
不過,家屬控訴,護理師並未立即以哈姆立克法施救,反而一直抽痰,也未叫救護車送醫,眼睜睜看著孫男斷氣;法醫解剖遺體時發現,死者食道、氣管內都是食物。而護理之家卻聲稱,以經驗判斷,孫男可能在抵達醫院前就死亡了,這樣會被119責罵。
高市府衛生局調查,孫男確實為機構喘息服務個案,家屬於4月19日透過1999陳情反映,對孫男死因有疑慮。經查發現,照顧服務員有抽痰行為事證明確,已違反《護理人員法》中「未取得護理人員資格,執行護理人員業務」,最高可裁罰新台幣15萬元,並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目前已將相關事證主動移送檢調單位偵辦。
至於機構部分,衛生局表示,因未善盡督導之責,已違反《護理人員法》第31-1條規定,最高可裁罰新台幣30萬元。另也將依機構喘息服務契約第19條終止特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