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震損建築物 72件紅單、67件黃單
4月3日花蓮地震引發全國關注。國土管理署長吳欣修3日表示,截至5月2日止,在花蓮的勘查總數逾566件,確認紅單72件、黃單67件、無須張貼危險標誌427件。另外,已拆除危險建築物或圍牆、建築裝飾共計11件,另有3件拆除中。
吳欣修指出,地震後,國土署立即開放租金補貼申請及居住安置,截至5月2日止,花蓮縣租賃及仲介公會媒合受災民眾租屋累計49件,後續會提供租金補貼支持,花蓮縣政府也同步受理685件租金補貼案件。短期安置旅宿專案部分,經觀光署協助,已有250多家業者參與及整合超過2千間房間,可以提供受災民眾以月租方式免費入住。
吳欣修表示,為加速協助民眾盡早修繕補強建築物,隨即與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啟動現場建築物弱層補強協助工作,自4月11日起陸續進行10場說明會。輔導團隊已成功輔導一案連棟式透天住宅,4月29日取得補強補助的核定,另六案有意願申請社區由專業技師專案輔導中。此外,有一案住戶達成共識,將朝建築物重建方向進行,餘兩案住戶持續討論中。後續無論是採取弱層補強、危老重建或都市更新等方案,政府皆會給予相關輔導及經費補助。
關於都更危老重建部分,吳欣修指出,2日已在受災社區「花一邨」及北濱街辦理重建說明會,並將陸續至其他社區召開說明會,向需要重建的住戶及管委會逐項說明後續進入重建的程序,也會建立直接聯繫管道。
吳欣修補充,《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危老條例)的程序簡便且快速,其中花蓮縣逕予強制拆除中北濱街16號等5棟平房或透天,因權屬單純,已請花蓮縣危老重建輔導團即刻協助整合、輔導民眾循危老條例方式辦理重建,期望成為第一批災後重建個案。
另外,關於已遭拆除的建築物無法取得合法房屋證明、重建範圍涉及縣有地等問題,縣府允諾與市公所給予協助,涉及縣有地參與重建事宜將由縣府依危老條例辦理。有關天王星社區、統帥大樓、花一邨前棟、北濱街2號等4棟集合住宅建議以都更方式重建,將由縣府劃定更新地區、成立都更及爭議處理審議會,以銜接後續的推動都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