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80秒審一案? 立委批VICP視人命如兒戲

民眾黨立委陳昭姿(左2)、國民黨立委廖偉翔(左3)。(記者常懷仁/攝影)
民眾黨立委陳昭姿(左2)、國民黨立委廖偉翔(左3)。(記者常懷仁/攝影)

【記者常懷仁/台北報導】
立委廖偉翔、陳昭姿,以及律師翁伊吟2日舉行記者會,就台北高等行政判決指出疾管署疫苗傷害賠償(VICP)程序缺乏透明度、審議過程荒腔走板,而且VICP的審議過程在兩小時就處理90案,平均每案僅80秒,視人命如同兒戲。

翁伊吟表示,死者在施打第三劑疫苗後,當晚出現嘔吐、不舒服的情況,隔天被發現時已經猝死,因此提出行政訴訟,過程中,被告無法舉行死者有慢性病,而且北高行也指出有很多瑕疵。

翁伊吟表示,法院判決指出,審議小組在判斷瑕疵問題上有許多重大疏忽,例如2位鑑定委員出具的鑑定報告,內容竟然是參照檢察官的解剖報告,但檢察官的解剖報告並非是認定死因,而是用來確認是否為他殺。

翁伊吟進一步指出,更重要的是,解剖報告內容稱的劉君有家族性高血壓病史,這句話是家屬在調查筆錄中的陳述,並非是任何醫學證明或是有相關的病史書證資料,結果鑑定委員竟然整個照抄,這樣的鑑定報告根本毫無公信,更被行政法院重重打臉。

廖偉翔指出,疾管署不僅會議錄音不公開,原檔更只保留一個月,訴訟程序還沒走完、錄音就先刪除,不僅缺乏透明度,更有滅證嫌疑,會議記錄中更沒有留下討論過程,只有「審議結果」,甚至疫苗審議小組也沒有對紀錄留存有相關規定。

此外,廖偉翔提到,VICP的審議過程荒腔走板、流於形式,短短2小時就處理90案,平均每案僅有80秒的討論時間,80秒就決定一個人的死因並作出不予補償的決策,根本視人命如同兒戲

陳昭姿表示,病人配合國家政策施打疫苗,不幸發生不可逆轉的死亡事件,本來就應從寬認定,再來新冠疫苗上市匆促,為求得集體的免疫能力,整個研究目標是以保護力為主,其實無法全面顧及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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