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辦演唱會 蔣萬安:先解決但書限制

圖為台北大巨蛋。(中央社)
圖為台北大巨蛋。(中央社)

【記者鄭琦、林紫馨/綜合報導】

大巨蛋演唱會抽成改無上限惹議。台北市議會29日舉辦公聽會討論,產業界盼設天花板,議員們則要求落實公安;台北市體育局表示,由遠雄審慎評估,若連兩年考核未達70分可解約。

台北大巨蛋何時能辦演唱會,各界高度關注。「大巨蛋體育場館場地租用收費標準」在去年9月明定,針對演藝娛樂類單場抽成上限最高為新台幣735萬元,但遠雄公司今年1月初將單場票房抽成改為「無上限」,議員質疑恐轉嫁票價且有超額暴利疑慮。

為此,市議會29日舉行「台北大巨蛋現在與未來面面觀」公聽會。據中央社報導,針對演唱會部分,寬宏藝術經濟公司代表提問,大巨蛋一年中究竟有多少天數可供演唱會使用,因須考量國外合作團隊時間和收費標準配合,像是台北小巨蛋有設上限和最低票價,但大巨蛋卻無,「羊毛出在羊身上」就會轉嫁到票價上,對產業不一定好。

超級圓頂事業公司則舉例,舉辦演唱會的成本相當高,若無上限對藝文產業不友善,希望可以比照台中和高雄的友善度;滾石國際音樂認為,大巨蛋舉辦演唱會的收費標準相當高,且還要另計高額草坪養護費用,盼有討論空間。

中華職業棒球大聯盟也提到,已在大巨蛋舉辦不少賽事,但相對台中或高雄場地,成本很高,且大巨蛋平日、假日收費租金相同,盼有更多誘因以促進庶民經濟。

台北市職業棒球員職業工會說,大巨蛋場地的安全係數相對高,對球員來說是相對好的場地,希望能以政策引導業者參與使用,建立以運動產業思維的前提,對職棒文化可更加分;中信育樂公司也認同說,球隊喜歡在高水準的場地比賽,大巨蛋票房收入好,但背後隱藏成本也提高很多。

無黨籍市議員曾獻瑩指出,場館使用應思考如何最佳化,以及在大巨蛋內到底可不可以跳動,否則後續如何規劃售票;國民黨市議員張斯綱也說,大巨蛋可否辦演唱會,體育局應積極成立小組於1個月內提出解方。

民進黨市議員顏若芳指出,大巨蛋若辦演唱會可達5.5萬人入場,相關公安和逃生避難是否可確實落實,若還沒準備好,遑論談下一階段的演唱會經濟。民眾黨市議員陳宥丞則認為,遠雄態度顢頇,完全未正視產業界意見,要求應限期對外說明。

北市:遠雄考核未過可解約

台北市體育局長王泓翔回應,大巨蛋使用現以體育賽事為主,未來是否使用非運動賽事部分,若法規限制能解套都樂觀其成;至於非運動賽事場租收費問題,將由遠雄公司收取公聽會意見後,評估訂定合理收費規定;北市府也將嚴格督導遠雄,每年辦理相關營運績效評估和考核,若連兩年未達70分,北市府可依約要求停止營運和解約。

此外,台北市建管處長虞積學也指出,大巨蛋本身申請用途是作為體育場館,若要作為演藝廳、集會堂等用途,需符合《建築技術規則》第127條規定;但大巨蛋若要做臨時性其他用途(演唱會、集會或展覽),則需依北市大型群聚活動規定進行申請和安全交維計畫,並要找專業的公正第三方機構進行相關驗證和審查,以確保其公共安全無虞。

遠雄代表表示,已聽到各界想法和期許,會將相關意見帶回討論,希望給予時間回應各界。

台北市議會議長戴錫欽認為,北市府要站在全民立場,不能放任遠雄予取予求,否則短視近利將成笑話,議會將善盡職責監督,不能放任業者任意而為,否則北市府應負擔起相關責任。

台北市長蔣萬安29日受訪時表示,大巨蛋完工啟用後,順利舉辦了第三十屆亞洲棒球錦標賽、日本讀賣巨人成立90週年賽事、中華職棒開幕戰、職籃賽事等。不過提到非運動賽事,他說,當時變更設計時曾有但書,若要舉辦非運動賽事,必須先處理這個問題,之後才能有抽成、票價等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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