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要求TikTok切割母公司 數位部:若跟進需法律授權
為維護資安問題,美國通過一項法案,要求中國母公司字節跳動出售TikTok,否則它將從美國應用商店下架。數位部25日表示,若政府想後續跟進需法律授權。另外,同為資安問題,陸委會24日在臉書發文「提醒」民眾,不要使用中國的社群軟體。
美國總統拜登日前簽署一項法案,其中包含要求中國母公司字節跳動(ByteDance)TikTok需在9個月內出售TikTok,如無法在期限內剝離,蘋果以及Goolge兩大應用程式平台將強制下架該軟體,否則可能面臨罰款。對此,TikTok在X上表示,這是違憲的法律,將對此案提起訴訟。
台灣在2019年已將TikTok列為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公部門資通設備及所屬場域皆禁止下載使用。外界關注美國通過法案後,台灣下一步是否會有類似做法。
數位部官員表示,相信台灣社會有類似呼聲,盼能禁止TikTok,因此將持續關注美國法案生效後的發展。但政府若想仿效相關做法如禁止下載,會需要法律授權,因是屬於重大政策。
從實務上來說,數位部官員認為,中國母公司若將TikTok出售給美國公司,就等於是美資公司,到時應是先觀察後續表現。若字節跳動無法在期限內完成撤資,對民眾來說,實質上只是禁止在蘋果以及Goolge兩大應用程式平台下載其軟體,使用者可自行安裝,或用VPN到其他區域下載使用。
同為資安問題,台灣上月傳出首起小紅書三方詐騙,陸委會24日在臉書發文提醒,抖音也曾出現數起同類型的詐騙案例,避免損害的方法就是不使用中國社群軟體、不安裝來源不明應用程式,請民眾務必注意資訊安全,小心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