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查車籍賣業者抵債 南北兩警外洩240筆個資遭起訴
新北市某二手車行業者連男,為獲取質當車車主聯絡方式,以每筆個資1千元的對價,向與他有借貸關係的兩名員警索取車籍資料抵債,兩人自2022年7月起至今年1月接續偷查盜賣民眾個資給連男共215筆,其中一警又另售20筆個資給其他業者。檢方16日偵結起訴5人。
高雄地檢署指出,本案源於高市警小港分局內部調查發現,時任派出所員警43歲宋男涉嫌洩密,2023年10月下旬獲報後,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偵辦。經查,從事二手車、權利車買賣事業的新北市某二手車行負責人連男,為須獲取大量質當車車主聯絡方式,以便詢問是否有意轉貸,遂於2022年7、8月間透過車行姜姓員工請託友人宋男協助。
宋男利用警察身分,登入「內政部警政署刑案資訊系統」後,輸入虛偽不實的查詢事由偷查車籍資料,再將查訊結果以通訊軟體傳送給姜男。事後,連、姜二人又請託他幫忙撤銷3台車輛的協尋案,而他因需錢孔急,竟開口向二人索賄3萬元得手;但他因故未能完成任務,連、姜二人要求退款,他便提議以每筆車籍資料抵債1千元。
直到20223年10月,小港分局進行內部稽核作業時,發覺宋男登入系統異常並著手調查,宋男便不再偷查車籍資料,他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3年9月底止,替連、姜二人違法查得車籍共105筆。而食髓知味的連、姜二人,竟又轉向另名有借貸關係的新北市警瑞芳分局派出所28歲侯姓員警,要求他接手連男「業務」,以每筆資料500元抵債。
侯員自2023年10月起至今年1月間,以同樣手法透過姜男提供的車牌號碼偷查115筆車籍資料,不僅還清2萬元債務還倒賺。此外,該車行前員工林男離職後另起爐灶,也從事二手車、權利車買賣生意,為取得質當車車主聯絡方式,於2023年11月間同樣要求侯員幫忙偷查個資,每筆給予1千元報酬,侯員答應後也提供林男20筆車籍資料。
宋男在警局開始調查後1個月離職,警檢先於同年12月20日前往宋男位於屏東縣南州鄉的住家執行搜索,並將他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今年1月間,再搜索涉案二手車行,將連男、姜男查獲到案,並向法院聲請羈押二人獲准;同年3月再查獲侯員,同樣羈押禁見。
雄檢16日偵結,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中有調查職務之公務員對於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個人資料保護法》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非法利用個人資料及《刑法》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等罪嫌起訴宋、侯二人;並依對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等罪起訴連、姜、林等車行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