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空間轉私用 建商開放空間待查
台中市府鼓勵建商多利用「容積移轉」騰出空間,除增加建物價值,同時也能提供市民享用更多綠地。但有議員在議會踢爆,建商利用「開放空間獎勵容積」辦法,讓房子愈蓋愈高,多賺很多錢,而給公眾使用的「開放空間」是假的,都成了住戶私人空間。都市發展局長何肇喜強調,「開放空間」不能違規使用,市府會持續清查並拆除。
議員謝志忠指出,高級豪宅動輒7、8千萬元,屋主非權即貴,他實際勘查發現,這些豪宅建築依規定要留給公眾的「開放空間」,不是被圍起圍籬、就是做了水池,豪宅外的民眾根本不得其門而入,「開放空間」根本是假的。
他說,「開放空間」是透過「容積移轉」換來的,政府法規規定如果容積移轉,就要釋出空間給公眾使用,而建商卻利用「容積移轉」圖利,留給公眾的「開放空間」,卻被移做豪宅的私人空間。
議員蔡雅玲則認為,這不是只有豪宅問題,其實整個制度面都要檢討,她認為:「興建中的房子,更應該符合法令規定。不能讓建商以此招攬生意,其實是在欺騙購屋者,同時也犧牲市民權益!」
何肇喜表示,「開放空間」為獎勵容積5%~10%,監察院也有明確指示,「開放空間」絕對不能違規使用,市府會持續清查並拆除違規開放空間,都發局一定會積極面對。謝志忠追問說,住在豪宅都是「權貴」,市府敢下手嗎?何局長強調:「我的眼中只有市民,市府絕對依法、依情、依理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