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幼兒園每班至少2位教保員 教團籲修《幼照法》
一般幼兒園的教育與照顧,一個班級至少應有兩位教保服務人員,才能符合最基本安全需求。但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表示,許多縣市會採「半班」編制人力,導致一個老師最多要帶15名幼兒,呼籲應修改《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明文規定幼兒園每班至少要有兩位教保人員。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指出,目前多數地方縣市的幼兒園,出現「半個班級」這種荒謬現象,「半班」就是僅編制一位教保服務人員,也只招收一半的幼兒人數。經本會內部調查,目前全台所有縣市的幼兒園內,幾乎都有僅配置一位教保人員的狀況,完全未考量幼兒照護最佳品質。
侯俊良舉例,有幼兒嘔吐時需要消毒清潔、有人拉肚子不舒服需照顧,或幼兒之間出現紛爭等,老師根本無法一個人同時處理這些事;這類情況在2歲的幼幼班更嚴重,用餐、潔牙與生活自理等,教保人員根本難以好好指導,連午休時間幼兒累了也無法一一安撫,甚至最基本的清潔消毒也無能為力,直接降低幼兒照顧品質。
立委林宜瑾表示,幼兒園階段的孩子們,自理能力不如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所以教保人員須付出加倍心力看護;無論學生數多寡,一個班級要至少配置兩位教保人員,才能符合最基本安全需求。
全教總認為,目前《幼照法》無法回應教保現場真實需求,呼籲教育部應即刻修法,保障幼兒園每班都備置兩位教保人員,不再讓各縣市出現「半個班級」的切割式教保服務,才能完整守護幼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