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績效拿自己尿液充當毒蟲檢體 桃園警遭起訴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

桃園市中壢警分局大崙派出所員警蘇男,平日負責毒品調驗業務。他為提升績效,增加毒品人口到驗率,竟於2023年愚人節當天,將自己的尿液充當3名檢驗人口的檢體,並在紀錄表上盜蓋所長職章後送驗,嚴重影響毒品人口管理的正確性,遭檢方起訴。

起訴書指出,蘇姓員警平日負責毒品調驗業務,為增加定期應受尿液採驗毒品人口的到驗率,竟便宜行事,於2023年4月1日愚人節當天下午1時,將裝有他自己尿液檢體的6個尿瓶,在大崙派出所內,分別交給當日到警所欲採檢尿液的李姓、王姓及丁姓等3名受驗人,每人各分得2瓶。

蘇男要求3名受驗人將尿瓶封籤,並各自在「應受尿液採驗人尿液檢體採集送驗紀錄表」填寫基本資料後簽名、捺印,以證明尿液檢體是由3人親自排放;最後再由他盜取大崙派出所陳姓所長的職章,在紀錄表上監採人員欄位用印,並送交檢驗公司檢驗。

蘇男到案後,始終坦承犯行不諱,再加上李姓等3名受驗人證詞及尿液送檢紀錄表、列管人口基本資料查詢紀錄、現場監視錄影畫面截圖等佐證,檢方認定他涉犯《刑法》中行使登載不實公文書罪嫌,日前偵結起訴。蘇男也已在案發後被懲處調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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