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超收電費賺差價 立委籲契約明訂
立委洪申翰、黃捷、李柏毅等人18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質詢時關注與居住相關的議題,包含社宅租金、房東超收電費、房客無法安心申請租屋補貼等問題,他們提到應在定型化契約中明訂房東不得收取超過每度平均電價,也提醒國際可負擔租金所得比為30%,希望明倫社宅的狀況不要出現在中央社宅。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8日邀請內政部長林右昌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洪申翰質詢表示,現在很多房東超收租客電價賺差價,若一層樓隔5間套房,兩個月用電2千度,台電跟房東大約收8千元,若房東跟房客平均一度收5.5元,房東賺3千元,合理嗎?依內政部的規定,在夏季,每度電房東可以收7.69元,非夏季收6.03元,房東超收約3元電費是合法的,「但這規定合理嗎?」林右昌回應,不合理。
林右昌說,日前他召開會議,針對租屋公共設施電費已經向台電申請分算者,這部分沒有問題。現在的問題是租屋的公共設施電費沒有申請分算或獨立電表者,目前打算將其放在定型化契約中,公共設施的電費應由房東負擔。
洪申翰強調,內政部應該在租賃契約應記載跟不得記載事項上面明確規定,「房東不得超收超過每度平均電價」,這當然需要配套處理,但內政部的動作太慢了。對此,林右昌說,最近這一、兩個星期會再開一次會,就可以定案,他承諾「一個月內(定案)沒有問題」。
黃捷質詢表示,現在社宅的租金是用市價打8折的方式,沒有訂定分級收費制度,但有些縣市採用分級收費制度,內政部有考慮嗎?林右昌說,未來新社宅是以十年中古屋的租金為計算基準再打折,折數將比原先8折低,5折的方案會降低到4.5折至3折。
黃捷以台北市明倫社宅為例,假設低收入戶的收入約2萬多,而國際可負擔租金所得比只有30%,但(明倫)是50%至70%,對於弱勢來說,完全無法支付,希望不會在中央社宅出現。
林右昌補充三點,一、在新方案之中,將負擔率從30%降至20%;二、現在的課稅制度呈現的資料有問題;三、低薪青年、邊緣戶的照顧要思考貧窮線的調整,支持調整貧窮線。
李柏毅質詢指出,去年有43萬戶申請租屋補貼,但許多人是無法申請的,因為害怕若申請後,房東就請他離開,希望內政部研議此問題。林右昌回應,目前已經與法扶中心建立法律諮詢服務平台,預計下半年可上路,提供房東與房客遇到糾紛時,可以採取法律保障作為。
民生用電大戶電價破8元?曾文生:千度以上用戶僅2%
針對報導指出,民生用電大戶調整後每度將達新台幣8元。經濟部次長曾文生表示,電價方案待電價審議會決定,去年民生最高級距(1,001度以上部分)夏季電價每度為7.69元,因此若調整10%以上,電價可能會超過8元。
外界關注4月電價調漲對民生衝擊,曾文生指出,用電度數超過1千度以上用戶的比率很低,占比僅2%多,也就是說,有約97%用戶的電價調整幅度並不會那麼高。
曾文生說明,電價調整除反映燃料成本,會以照顧民生、穩定物價以及產業競爭力三個重要目標為考量,呼籲高用電戶節約能源,同時為減碳做出努力。
至於電價調整對零售業影響,曾文生強調,近兩年電價調整已考慮相關產業,最近會對國內零售業進行試算,一定用電度數以下者,營運成本不會受到太多影響,也希望社會一起探討廠商轉嫁成本至產品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