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救災指揮量能 竹市消防局增2名副大隊長
高虹安表示,消防人員經常長時間超時服勤,以往外勤大隊大隊長及副大隊長只有2人,為了維持指揮體系運作,2人在輪休制度上多有犧牲,並於休假期間留隊協助各項事務,如遇有一方長期訓練,代理人更是無法輪休,造成消防人員過度勞累的隱憂。
高虹安指出,為保障消防局同仁權益,市府基於大法官釋字第785號「消防員應有合理健康權」,積極研議改善竹市消防人員長期超時服勤現象,並修編副大隊長增置案,同步改善消防局工作條件與環境,以紓解消防人員身心壓力並提振工作士氣。
新竹市消防局修編案於今年1月9日市務會議通過,並於2月17日獲考試院來函同意備查,並速完成遴補作業,拔擢消防局內部優秀同仁陞任,於今日正式就任,每大隊副大隊長增為2名,分別為消防局第一大隊副大隊長劉秀仁、消防局第二大隊副大隊長林靖亞,2人上任後可望協助大隊長執行各項消防事務管理及救災指揮等工作。
消防局長李世恭表示,外勤大隊指揮官由大隊長、副大隊長擔任,於發生火警時須能綜整現場狀況,統一指揮調度,原編制正副大隊長僅各1名,為使指揮任務順利,每日皆須有1位待命執勤,造成無法符合消防人員輪班及加班時數上限規範,為使幹部職務歷練更加完備,並實踐對消防隊員的健康權照護,特辦理此次副大隊長修編案。
消防局指出,考量消防局近年來新增許多重大專案業務,皆需高度專精學識及專業技術能力人才,同時於修編案增置技正2名,以辦理職責繁重的計畫或業務,除讓具潛力的優秀人才職務歷練更加完整,也讓各項業務得以推行順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