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布2024大選作票假訊息 法官竟認可輕易判斷真偽判不罰

圖為今年總統大選開票資料照。(中央社)
圖為今年總統大選開票資料照。(中央社)

【記者袁世鋼/高雄報導】

今年1月13日總統大選開票結束後,網路上質疑選務人員作票的影片、謠言甚囂塵上,台南一名周姓男子在社群平台Dcard上轉發「屏東146,票匭倒票底板下有多張選票」遭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裁處。但法官認為,雖可能危害民主制度,但民眾可輕易判斷真偽,裁定不罰。

周男於今年1月17日,將他在臉書上看到的「屏東146,票匭倒票底板下有多張選票」影片,以「熱騰騰的作票影片」為題轉發至Dcard,並發表「隔板下一堆沒摺痕的票耶~~以為在開票,原來是場魔術秀~」等文字。警方認為他涉嫌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台南地方法院裁處。

台南地院簡易庭審酌,根據警方提出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網頁內容所載,網傳影片地點為屏東縣第146投開票所,影片中指稱的「夾層」為票箱底板,選務人員封箱後翻轉票箱供現場民眾確認封條,造成內部底板傾斜,由此可認定周男的質疑並非無的放矢;而依據一般社會經驗判斷,票匭鮮少有斜放情形,選務機關本應負說明義務,難認周男散布謠言。

法官認為,周男轉發該影片,雖然可能使閱覽者質疑選舉結果,引發公眾對選舉過程及結果不當聯想,害及民主制度健全運作,但投票開票過程公開透明,民眾可簡易透過其他方式揭發周男散布的訊息虛偽不實,並輕易判斷影片內容的真偽;若要求接受訊息者高度查證後才可轉貼,恐有害資訊流通,違背《憲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

法官考量,周男散布的訊息,如非他故意捏造虛偽事實,或未違背一般人注意義務而散布於眾,即不能以《社會秩序維護法》相關規定裁罰,因此裁定不罰。

對此,高雄市議員張博洋接受《大紀元時報》採訪時表示,法律保障人民言論自由,是讓人民可以經由客觀事實發表主觀評論,但不表示可以不經查證就在公開平台散布不實訊息及謠言;何況,正因可以輕易查證且判斷的事實,更能反證散布不實訊息的人是故意為之。

張博洋認為,享有法律保障權益的同時,也該遵守維護民主的義務,民主社會對言論的禁止很難拿捏,即使謠言止於智者,仍令人擔心假訊息對民主的信心造成傷害。而由此也可見,「代理人法」十分重要,需要清楚讓民眾了解言論背後的結構是否受境外勢力影響,否則無限上綱的言論自由,將會成為破壞民主制度的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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