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捧千萬買30餘萬顆泰達幣 僅20張是真鈔

詐騙犯嫌李男以印有「玩具鈔票」的假鈔詐取虛擬貨幣。(高市刑大提供)
詐騙犯嫌李男以印有「玩具鈔票」的假鈔詐取虛擬貨幣。(高市刑大提供)

【記者袁世鋼/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自稱為虛擬貨幣幣商的李姓男子,2023年10月初約定與買家鄭男面交價值新臺幣1千萬元的泰達幣30萬餘顆;鄭男於面交當天提著一大袋千元現金交給李男,李男未當面驗鈔即將泰達幣轉入鄭男虛擬錢包,返家後才發現僅有20張真鈔。鄭男落網後供稱,他只是幫忙交易。

專案小組調查,鄭男是以10萬元為代價,透過社群軟體Telegram接受以暱稱「大軍」為首的詐欺集團指示,先以自己的名義開設人頭虛擬貨幣帳戶,並佯裝成買家向李男購買泰達幣;並事先準備面額千元的玩具鈔約1萬張及真鈔20張,以銀行捆鈔綁帶以10萬元綁成1本、10本束成1捆,共10捆,但每捆僅有上下最表面為真鈔。

鄭男於面交當天,將裝有10捆玩具鈔的提袋交給李男,李男打開後看見成捆千元鈔誤認為是剛提領的真鈔,沒有驗鈔就將30萬5,064顆泰達幣轉入鄭男的虛擬錢包中,隨後雙方便各自離去;幕後的詐騙集團則立即將泰達幣匯洗一空。李男返家清點鈔票時才發現,表面的真鈔下竟然全部都是印有「影視道具」、「練功券」、「玩具鈔票」等字樣的假鈔。

高市刑大查扣印有「影視道具」、「練功券」等字樣的千元面額玩具鈔7,829張等證物。高市刑大查扣印有「影視道具」、「練功券」等字樣的千元面額玩具鈔7,829張等證物。(高市刑大提供)

高市刑大接獲李男報案後,於同年11月初在臺中逮捕鄭男,並在他位於高雄鼓山區的住處查獲手機1支、桌上電腦1部、現金新臺幣28萬餘元、千元面額玩具鈔7,829張等證物;警詢後依涉犯詐欺罪,將鄭男移送法辦。

高市刑大統計,在近期發生的加密貨幣案件中,被害人多是依詐騙集團指示,向個人幣商約定並選擇在場外交易(非交易所媒合平台),造成民眾收到偽鈔、贓款、遭到詐騙或遭詐團控制、搶奪的風險大增,求助無門。高市刑大大隊長鄢志豪呼籲,民眾應在合法的交易所購買加密貨幣,避免與未經身分驗證的個人幣商私下交易,以保護個人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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