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鬼在統治著我們的世界
第十一章 藝術篇:從讚美神到褻瀆神
1. 藝術是神傳給人的(續)
音樂同樣如此。德國一家歌劇院有這樣的話:「巴赫給了我們上帝的言語,莫扎特給了我們上帝的笑聲,貝多芬給了我們上帝的火焰,而上帝給了我們音樂,使我們可以不用語言祈禱。」巴赫一生以敬仰、讚美和侍奉神為最高創作原則。在巴赫的所有重要樂譜上,都可以看到SDG這三個字母,即拉丁文「Soli Deo Gloria」的縮寫,意思是「榮耀歸於上帝」。
這是藝術家的最高境界,也就是在受到神的啟示後,把天國世界的事物表現在我們的物質空間中。人類歷史上那些最偉大的繪畫與雕塑、古典音樂中最傑出的曲目,都是由信神者創造的,並成為人類藝術的巔峰。
藝術包含著三個最重要的元素,即模仿、創造和溝通。藝術的創作都是圍繞某個「主題」進行的,這個「主題」就是作者試圖表達的某種信息,無論其藝術形式是詩歌、繪畫、雕塑、攝影、小說、戲劇、舞蹈或電影等。藝術家試圖把這種「主題」傳遞到讀者、聽眾或觀眾的心裡,這一過程就是「溝通」──即讓受眾接受作者的思想,也是藝術創作的目的。
為了達到溝通的目的,藝術家需要有高超的模仿能力,而模仿的對象則可能是神的世界、人間世界或者魔鬼的世界。藝術家又在「模仿」的基礎上加以「創造」,提煉出模仿對象更深刻或更本質的元素,以增強藝術家的「表現力」或者說「溝通能力」。如果一個人擁有對神的虔誠正信和高尚的道德,神會賜給他創作靈感,他創作出的作品是富有神性、純正善良的,對其本人、受眾和社會都是有益的。相反,當人丟棄道德,放縱自己的魔性,邪靈、撒旦和其控制的低靈爛鬼就能夠乘虛而入,藉助人去描繪醜惡骯髒的現象,甚至表現低靈、鬼魂的世界,這樣的作品對創作者、受眾和社會都是有害的。(未完待續)◇
備註:週一~週五連載